法律适用征稿范文论人民群众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6-01-14 15:44 热度:

  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也面临很多次改革,改革也需要基于现有的一些条件,进行深化改革,改革的目的也是为了让社会更好的发展。本文是一篇法律适用征稿范文,主要论述了人民群众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

  摘要:当前,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治国理政方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其中的一环,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笔者用群众观点揭示了人民群众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应当发挥主体作用。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主体作用,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体现了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的执政理念。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确立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决定》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人民群众为什么一定要参与到全面深化改革中来,要成为改革的主体,下文将从三个方面讨论。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是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劳动是一切财富的创造者”,“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人民群众创造了全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的指导思想,不仅对中国革命的胜利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当今中国发展的理论基础,群众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也必将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理论基石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明确了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我们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执政党,一直以来都把人民的利益当成最重要的事来抓,一切工作都围绕人民的需要开展。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党取得一系列工作成绩的重要法宝。我们党由于十分注重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人民的创造性,最终取得了了民主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的建立、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脱离人民群众,党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紧紧团结和依靠人民群众,就能战胜一切困难,“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法律适用征稿范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进入改革的深水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全面深化改革能否顺利开展和取得成功,关键在于有没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有没有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改革工作,有没有把人民需求作为改革的目标,有没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作为主体发挥重要作用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必然要求。我们党的历史经验证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这样的大事必须有人民群众的参与,才能取得成功。

  二、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确立是我们党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丰富发展,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是我们党长时期在敌我力量悬殊的艰难环境里,进行革命活动得到的无比宝贵的历史经验和总结。“毛泽东同志经常强调,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都有可能克服,任何敌人最终都压不倒我们,而只能被我们所压倒。”

  党的群众路线是中国革命胜利和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法宝,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工作方法。习近平同志强调“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关系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党新时期的重大挑战,要做好这项工作,就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革的根本力量来源于群众,办法来自基层。“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但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时刻提醒我们任何时候,任何工作,都要把贯彻群众路线,处理好党群关系放在首位。把改革蓝图变成现实的唯一方法就是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党的作风,破除“四风”之弊,把群众呼声作为行动的依据。只有把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改革的旗帜下,才能真正取得改革的成效。人民群众在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

  三、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自身价值

  马、恩的群众观点和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人民群众是改革的主体。马克思曾经说:“人民历来就是作家‘够资格’和‘不够资格’的唯一判断者。”《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这个角度来说,人民群众又是改革的客体。人民群众既是改革的主体又是改革的客体,既是改革动作的重要发出者又是评价者。

  我们党一切工作的评价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我们党作为领导者,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工作要做好,只有党的正确领导是不够的,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是必要的。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民群众既是改革动作的发出者,也可以站在自身的角度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做出客观评价。改革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时,改革的价值属性就随着人民群众的积极评价一起显现。人民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唯一评价者,是全面深化改革具有价值属性的必要条件。无论是改革的动力来源还是目的追求方面来说,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属性只有通过人民群众参与和评价才能体现出来,人民群众也只有参与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实现自身的价值。

  总之,当前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明确了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是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参与者和评价者,是改革的主体。要千方百计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相关期刊简介:《法律适用》杂志是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国家法官学院主办的一本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刊物。它立足于中国司法实践,着重对审判实践中的新型、疑难、特殊法律问题进行研究,突出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特色,本着探讨争鸣、完善司法精神,展示法官学术研究成果。深受法官、检察官、律师及法律院校等各界读者的欢迎,在司法界和司法事务界的影响力日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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