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师之住宅设计职称论文范文

所属栏目: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 发布日期:2013-04-09 09:12 热度:

  建筑师工程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本文是选自国家级期刊《中国住宅设施》中的一篇职称论文范文:关于保障性住房设计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住宅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日渐成为国家住房政策的重点。本文将从概念及分类入手,结合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图,对我国今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设计思路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来探索高效可行的保障性住房政策。

  关键字:保障性住房,规划配建,套型设计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力逐渐增强,民生问题越来越值得关注。住房问题则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而保障性住房更关乎经济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革新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因此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具有重要意义。如何确立和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设计方法,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及分类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定向安置房、两限商品房、安居商品房等。这里主要介绍一下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1.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是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

  2.公共租赁住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双重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二.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规划及配建比例。

  首先在选址规划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宜临近城市的公共交通站点,便于居民出行。应结合所在区域的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合理控制规模,方便居民就业。同时,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等人流较为集中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考虑与市政、交通的关系,妥善处理人流、车流,并应综合设置公共停车场。

  对于商品房配建保障房的比例由于各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这里以石家庄为例。根据《石家庄市市区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市区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须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10%(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以上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细则还规定,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等住房建设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廉租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均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三.保障性住房的套型设计及精细化处理

  由于保障房的面积比普通商品房的面积要小,因此在设计上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设计思路。尤其是廉租房和公租房,面积的上限有着严格的限制。以廉租房为例,细则要求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m2,如果是多层住宅面积还较容易控制,可以设计成一梯四户的板式住宅,其户型与普通商品房较为接近,户型的舒适度也好,比较受欢迎。但是对于现阶段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开发商会尽量提高地块的容积率,这就要求保障房在用地面积最小的情况下保证建筑面积,因此高层甚至超高层保障房就应运而生。对于高层住宅尤其是18层以上住宅我们都很熟悉,以一梯四户为例,每户的公摊面积几乎快占到户型面积的20%左右。如果要设计廉租房的话,每户实用面积还不到30m2,这样对于有两室要求的户型就很难设计,房间的尺寸都很小,甚至达不到规范的要求。

  因此,对于高层或超高层的保障房,必须通过增加每层的户数来减少每户的公摊。这样一层十户甚至十几户到二十多户的楼型就出现了。由于保障房同样有采光要求,当户型多了以后如果保证每一户都有采光,那么板式住宅就不在适用了。所以点式高层就成为保障房的主流。

  在户型设计上,保障房的设计与普通商品房也有区别。以《河北省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为例,对于廉租房,每套住房应设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卧室可兼起居。廉租房的套型面积应控制在30m2~50m2之间。对于30m2~40m2之间的居住空间为1~2个。40m2~50m2之间的居住空间为2~3个。其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则分为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和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对于住宅类公共租赁住房其套型面积应控制在40m2~60m2,其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卧室:双人≥7m2单人≥5m2 2)起居室:≥7m2 3)兼起居室的卧室:≥9m24)厨房:3m2 5)卫生间:≥2.5m2

  宿舍类公共租赁住房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房应设居室、卫生间、简厨等基本空间,并满足就餐、储藏、洗衣等功能。其套型分为单居套和多居套两种,套型面积满足单居套≤35m2、多居套≤45m2。各种空间的使用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室:满足起居、睡眠、学习等功能。2)卫生间:应设置洗浴器、便器、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可结合洗衣机一并设置。3)简厨:可不使用燃气,应配置电热炉灶、洗涤池、排油烟机等设施。

  经济适用房的各种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其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5m2以内。

  对于套型的精细化设计要求保障性住房的单元平面设计应根据住房套数、套型标准、层数等条件统筹考虑,公共交通核、走廊及设备管井布局应紧凑合理,在满足各类规范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小面积,提高使用面积系数,保障性住房标准层使用面系数宜控制在70%以上。

  保障性住房的套内设计应做到分区合理,布局紧凑,流线便捷,倡导套内功能空间的复合利用,提高套内空间的使用效率。此外,保障性住房套型设计宜考虑实用功能的灵活性和可变性,通过结构墙体、设备管线的合理布置及空间的组合来实现户内功能空间的互用与分合,以适应多种居住形态。

  在室内环境上保障房同样对日照、采光、通风及噪声有要求。首先是日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每套住房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当地日照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半数以上套型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当地日照标准。采光上要求厨房、起居室、使用燃气的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在通风上要求卧室、起居室应有与室外空气直接流通的自然通风。单朝向住宅应采取通风措施。采用自然通风的卧室、起居室、明卫生间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20。使用燃气的厨房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面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m2。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机械通风换气设施,并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排气通风道。此外,保障性住房的节能必须符和国家及地方的规范及标准。

  四.结语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我国的房产业还属尚未成熟,供需比例还属于调整阶段,如何保障国民的住房需求是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基于当前形式,重要的是要认清,城市的房屋建设只是经济发展的一块跳板,而不能将其发展速率完全归功于房地产业的鼎旺发达,切实可行的公共住房满足更多人的利益,同时递进式的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是扩大内需、改善民生最切实可行的途径,从而使各地区都能保持稳步、均衡的经济发展步伐,并向构建和谐社会的道路前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建保(2010)91号,关于做好住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S).北京:2010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中国住宅设施》由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主办,建设部主管,是集经济、技术、信息于一体,深入、生动、及时、全面的反映住宅设施市场动态及国内外住宅设施发展状况,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建设综合信息类优秀期刊。国际刊号ISSN1672-5093,国内刊号CN11-5143/TU,邮发代号82-276。

  《中国住宅设施》的宗旨:是以建筑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为核心,坚持科学与严谨的原则,强调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知识性与可读性并重,围绕为勘察设计和建筑企业改革与发展,面向基层,注重实用,全方位、多视角触及建筑领域,发布权威信息,宣传和交流建筑企业改革与管理、建筑设计与技术、建筑施工与材料等方面的新成就、新经验、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推介管理经验与技术成果,探索建筑业建康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为我国社会主义城乡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广大建筑业职工和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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