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地籍调查中的权属调查

所属栏目: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 发布日期:2012-10-30 09:57 热度:

  摘要:地籍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不可缺少且的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本文阐述地籍权属调查的各个过程。并对现今权属调查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地籍,地籍调查,地籍权属调查,地籍测量
  
  地籍主要是一个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用途或价值等信息的地理信息系统。综观国际地籍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地籍内涵和功能的深化是随着我们对土地概念的理解程度而加深的。
  从总体上来看,现代地籍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1)土地税收、控制土地利用和土地权利的分配;(2)对土地产权提供保障,保证士地产权市场的高效运转,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土地管理提供支持。在农村地区,通过地籍对土地权利进行登记,为农户的土地权利提供保障,可以鼓励农民增加农业投资。在那些土地缺乏和存在土地纠纷的地区,一个运转良好的地籍系统将会产生明显的社会和政治效益。在城市,地籍系统能够使土地买卖、抵押和租赁以更低的成本运行,八而促进土地市场的高效运转;(3)为政府和土地使用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供土地方面的信息。
  1.1世界地籍发展趋势
  作为提供土地基本信息、征收赋税和保护土地产权等工具的地籍系统进入21世纪以来受到了更为严峻的挑战,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迅速推进、航测遥感技术的出现对地籍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世界各国从不同的侧面对地籍制度进行了完善,总体上,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地籍逐渐向多用途地籍转变;
  (2)地籍一业化;
  (3)新技术在地籍领域的应用日益增多;
  (4)由二维地籍走向三维地籍;
  (5)日益重视地籍的立法工作;
  (6)地籍管理制度改革。
  
  1.2现今世界各国的地籍发展状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的信息资料统计。欧洲的40个国家都颁布了地籍管理、土地登记的法律、法规、条例,其中绝大多数国家专门颁布了《地籍法》、《土地登记法》,而且都设立了地籍局、地籍所、地籍办公室等专门的地籍管理机构。特别是德国正在全面见者地籍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现在技术手段使工作效率发大提高。荷兰于1990年建立了地籍信息(非图形)的联网查询,有2500注册用户,1997年完成全国地籍图数字化。
  联邦德国的地籍管理在世界范围是独树一帜。被公认为代表着现在地籍的最高发展水平。德国的地籍历史悠久,最早发现的土地登记薄距今有870多年的历史。从发展的过程来看,德国地籍经理了土地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帝国时期地籍(现代地籍的前山)以及目前的现代地籍四个阶段。综合考察德国地籍的发过程,可以得出德国地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以法律为基础;
  (2)定义清晰;
  (3)地籍资料需要公证;
  (4)应用广泛;
  (5)自动化程度高;
  (6)土地登记由法院负责实施。
  1.3我国的地籍发展现状
  同世界各国一样,进入新世纪后我国也面临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巨大压力。尽管我国地籍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但是现代地籍在我国起步较晚,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地籍管理系统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地籍制度尤其是土地登记制度不完善;立法不完善;地籍管理中的科技含量低,信息化程度不高;基层地籍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必须适应国际地籍发展潮流,借鉴国外地籍改革的成果和经验,对旧的地籍系统及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扩大地籍登记的范围,将地籍登记的范围扩大到广大农村地区,以满足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地籍管理体制改革,转换政府职能,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地籍管理,充分利用传输型遥感卫星“中国资源二号”所发回的数据,加快地籍信息化建设步伐,同时要重视优秀地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2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遵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对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数量、质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进行的调查。它既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和社会性很强的基础工作,又是一项集科学性、实践性、统一性、严密性于一体的技术工作。
  地籍调查,其内容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在进行地籍测量之前,必须进行地籍调查,即调查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社会、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信息,在实地确认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权属界址和利用状况,并填写地籍调查表,为土地及其附着物的精确定位、面积测算等地籍测量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权属调查一般由土地管理部门组织人力进行,其主要任务是“确权”,既查清每块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利用类别、等级、境界等,并把调查结果编成册,为土地权属登记、发证及统计工作提供原始资料。由于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而且还涉及到单位和个人的利益,足以体现其的重要性。
  3土地权属调查与界址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核心,界址调查又是权属调查的核心
  3.1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是指以宗地为单位,对土地的权利、位置等属性的调查和确认。土地权属调查可分为土地所有权调查和土地使用权调查。
  3.1.1土地权属调查目的
  土地权属调查的目的是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顺利推行登记发证制度的先决条件。
  3.1.2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土地的权属状况
  (2)土地的位置,包括土地的座落、界址、四至关系等。
  (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线。
  (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
  3.1.3土地权属调查原则
  地籍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土地、房地产和城市规划等有关法律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符合地籍管理的原则。
  (4)符合多用途的原则。
  3.1.4土地权属调查程序
  (1)拟订调查计划。
  (2)物质方面准备。
  (3)调查底图的选择。
  (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
  (5)发放通知书。
  (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
  (7)实地调查。
  (8)资料整理。
  3.2土地权属状况调查
  3.2.1土地权属来源调查
  土地权属来源(简称权源)是指土地权属主依照国家法律获取土地权利的方式。在调查土地权属来源时,应注意被调查单位(即土地登记申请单位)与权源证明中单位名称的一致性。发现不一致时,需要对权属单位的历史沿革、使用土地的变化及其法律依据进行细致调查,并在地籍调查表的相应栏目中填写清楚。
  3.2.2其他要素的调查
  权属主名称。
  取得土地的时间和土地年期。
  土地位置。
  土地利用分类和土地等级调查。
  3.3界址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核心,界址调查又是权属调查的核心。界线调查时,必须向土地权属主发放指界通知书,明确土地权属主代表到场指界时间、地点和需带的证明与权源材料。界址调查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界址调查的指界
  2权属主不明确的界线调查
  3乡镇行政境界调查
  4界标的设置
  5界址的标注和调查表的填写
  6土地权属界址的审核与调处
  4土地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的关系
  土地权属调查制约着地籍测量的成果,地籍测量检验着权属调查的优劣。
  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着质的区别。前者主要是遵循规定的法律程序,有关政策,利用行政手段,确定界址点和权属界线的行政性工作,后者则主要是将地籍要素按一定比例尺和图例绘于图上的技术工作。但在地籍调查的工作中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只有相互协调好才能保证地籍调查成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土地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是强化土地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其中心任务是摸清土地家底和确认土地权属,为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结论
  在兵团设计院工作的五年中,就地籍权属调查中的一些情况提出自己的相关看法:
  1.原始资料不齐全,相关权属证明也经常出现欠缺。
  2.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地方权源不清,所以在这些地方经常会引起权属纠纷,不好协调。
  3.在农村或城镇经常会面临土地征用、转让等等方面的问题。
  4.地籍图更新不及时。
  5.在土地方面相关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
  6.农村地籍工作比较薄弱,需要加强。
  总之在做权属调查工作前务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找齐所调查对象的所有关于其权属方面的资料,还必须考虑到在调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使得调查工作能够高效,快速的进行。在调查工作中务必做到认真细致,不遗漏任何一个小的方面,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才能方便以后的地籍测量工作和地籍成图以及入库。
  
  
  参考文献
  [1]金其坤.地籍测量[M].北京:地质出版社,1994.5.
  [2]刘长安.论土地权属调查与地籍测量[J].浙江国土资源,2003.01:32-37.
  [3]詹长根.地籍测量学[M],(第二版).200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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