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探索

所属栏目:环境法论文 发布日期:2013-03-30 09:51 热度:

  摘要:本文对玉环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农村污水治理,处理特点,规划及建议

  玉环县在台州市属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之一,为浙江省首批小康县和全国“农民收入先进县”。玉环县农村经济较为发达,但由于农民生活习惯和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原因,多数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任意排放,不仅影响区域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资源,还给农民的生活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另一方面,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农民对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解决农村污水处理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十二五”是我县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统筹协调经济、社会与环境三者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城乡污水治理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此,玉环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准备用五年时间(2011-2015年),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覆盖非城镇范围内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一、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及排放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包括洗衣、洗菜、洗浴等生活污水以及厕所冲洗水,在水质与水量上都具有其特殊性。

  在水质方面:①农村生活污水浓度低,水质波动不大;②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的性质差别不大,水中基本上不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含一定量的氮、磷,可生化性好。

  在水量方面:①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生活污水水量相对较少;②变化系数大,污水排放量早晚比白天大,夜间排水量小,甚至可能断流。

  总之,由于农村人口分散、污水产生量小、变化系数大、管理要求低,要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简单、处理成本低廉、操作维护方便。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还没有统一的排放标准。结合相关规划确定玉环县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如下:

  ①严禁排入水源保护区;②排入河网的执行一级标准;③用作农田灌溉的,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执行;④用作景观水的,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用水水质》标准执行。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技术特点

  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就是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将污水中有害的污染物质进行清除、降解或无害化处理,使处理后的污水能够被人们再次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按阶段分,可分为“三个阶段处理”。

  第一阶段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悬浮状态的固体污染物质(SS)。经过第一阶段处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但达不到排放标准。

  第二阶段处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以BOD、COD等的去除为衡量指标),去除率可达到90%以上,使有机污染物基本上达到一级或二级排放标准。

  第三阶段处理: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及氮、磷等能够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可溶性无机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率法、活性碳吸附法、离子交换法和电渗分析法等。经过第三阶段处理的污水基本上能完全达到地面景观水的排放标准。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特点和工艺选择

  目前,农村生活污水的小型污水处理系统常采用的处理方法有无动力厌氧生物处理工艺、厌氧—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工艺、厌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和厌氧—人工湿地工艺等。

  3.1无动力厌氧生物处理工艺

  以厌氧生物处理为基础,利用厌氧菌对有机物的分解作用净化污水,采用厌氧消化、厌(兼)氧过滤和厌氧接触氧化等工艺串联而成。其最大的优点是运行费少低,缺点是出水水质较差,而且一般很难稳定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且占地面积大。经调研玉环农村不建议考虑。

  3.2厌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

  废水先经过厌氧生物处理,消耗部分有机污染物、氮、磷,再采用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达标排放。它的最大特点是以陶粒或石英砂等小粒径粒状载体作为填料,被处理水垂直通过滤层,对处理水进行生物氧化的同时又起到相当于快滤池的截留和吸附作用,节省了后续二次沉淀池,在保证处理效果的前提下使处理工艺简化。其主要优点是容积负荷高、占地小;出水水质好且运行稳定,可以达到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可以处理低浓度废水。缺点是基建费用和运行费用相对较高;需要定期反冲洗,对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

  3.3厌氧-生物接触氧化工艺

  该组合工艺处理设施由调节池、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和消毒池等几部分串联组合而成。其优点是占地少、耐冲击、出水水质相对较好,投资也相对较少。其缺点是流程长,需要专门人员进行简单的管理及定期维护,运行费用相对较高。该工艺比较适合作为农村污水处理工艺。

  3.4厌氧-人工湿地工艺

  废水先经过厌氧处理,消耗部分有机污染物、氮、磷,再采用人工湿地工艺处理达标排放。利用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的三重协同作用来实现对污水的净化作用,使水质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实现对废水的生态化处理。人工湿地投资少、操作简单、运行费用低,但其占地面积大、负荷小、植物生长和处理效果会受到季节影响。特别是在冬季处理出水中BOD5,COD,NH3-N等指标很难稳定达到处理标准。考虑到农村地区土地资源较为丰富,重点适用于村庄地势复杂、管网铺设困难但土地相对宽裕的农村。

  3.5工艺选择

  对上述常用小型污水处理工艺的分析,结合玉环县农村的实际特点,本着环境优先、因地制宜、简单适用、运行管理方便、造价低廉的原则通过现场踏勘,优先考虑采用厌氧—生物接触氧化和厌氧—人工湿地处理农村污水。

  四、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分类规划及建设

  4.1村庄污水处理分类规划

  现状的农村污水处理情况:通过对全县选取的28个村庄的现场踏勘,基本分为以下两类:1.各家农户自建有小型的化粪池,污水经户化粪池后直接排放;2.各家农户自建有小型的化粪池,污水经户化粪池排入村中公厕旁边的集中厌氧沼气池,污水经厌氧沼气池处理后排放。

  根据玉环县村庄布局特点,并结合《县村庄布局规划》,可将村庄划分为“城中村”、“城郊村”和“偏远山村”三种类型。针对不同区域的村庄,对农村污水治理提出了不同的处理类型,即纳管处理村庄、简易型过渡处理村庄、独立型过渡处理村庄、独立处理村庄。

  同时,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和负责编制的《县城乡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也已将农村污水治理列入该规划。根据多次现场踏勘以及同街道(镇乡)、村庄沟通,确定全县村庄污水整治分类情况如下:

  全县纳管社区21个,纳管村庄88个;简易型过渡处理社区3个,村庄79个;独立型过渡处理村庄74个;独立处理社区5个

  村庄32个(详见附图)。

  4.2村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4.2.1分类实施

  纳管村庄一般都位于城镇规划建成区内,宜由城镇统一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独立处理村庄一般为于交通偏远的区域,近期控制为主。对于水库上游生态敏感区,如清港柏台、小路、朱家前,大麦屿福山等村,宜若干村庄联合,由县政府投资建设独立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各村近期建设的重点在过渡型村庄,该两类量大面广,宜分期分批实施,每年确定30个左右为整治试点村,不断巩固成果总结经验。

  4.2.2过渡型试点村庄结合各村现有的污水设施建设

  对本次选取的28个村庄采取分类处理方式。对于独立型过渡处理村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处理规模≥100m3/d,考虑采用采用厌氧+生物接触氧化法组合工艺,如后排、里澳(部分)、南山村、大密溪、小密溪、甸山头等,有条件经济较好的村庄可以采用厌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第二种情况,处理规模<100m3/d,可选用的场地较紧张,也考虑采用厌氧+生物接触氧化法组合工艺,白下岭、湖山头、白马岙村、礁西等,有条件经济较好的村庄可以采用厌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第三种情况,处理规模<100m3/d,且有较富裕的闲置土地可以作为污水处理设施的厂址,则考虑采用厌氧+人工湿地组合工艺,如丁岙、金山、后张、里山、东渔、上山头等

  对于简易型过渡处理村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已建集中化粪池,结构保持完成可以利用,且有富裕的闲置土地可以利用,则新建人工湿地,如西青塘、大坑、沙鳝、小沙(老区)、法山头、东渔(老区)等;第二种情况无集中化粪池,或化粪池容积偏小满足不了服务人口的需要,或化粪池结构已损坏不能利用,则新建厌氧池(即化粪池)如筠岭、小麦屿,小沙(新区)等。

  五、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及现状污水设施利用的建议

  1、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一段时间后需要养护或维修,建议施工完成后移交相关部门统一接管,统一维护。

  2、若部分处理设施地处偏僻,可就近委托村委管理,并对其进行培训。

  3、对于部分地区有已建的小型污水处理站,农村污水整治时,应结合现有处理站处理能力并根据现状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状资源。

  本文选自省级期刊《北方环境》。《北方环境》杂志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主管,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主办,北方环境杂志社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环境保护类专业期刊。本刊系中国环境科学核心期刊,北方优秀期刊,内蒙古优秀科技期刊。

文章标题:玉环农村污水治理工作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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