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喷规”和“水规”个别条文的探讨之环境法论文

所属栏目:环境法论文 发布日期:2012-02-06 14:32 热度:

  【摘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规定: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通过分析认为没有必要去限制;设有副通气立管时,环形通气管不便于施工装饰掩蔽,对其进行改进,以便于施工装饰掩蔽。
  【关键词】报警阀组论文,喷头论文,高程差论文,环形通气管,副通气立管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条文
  1.1问题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以下简称“喷规”),6.2.4条: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不宜大于50m。条文解释为:参考英国标准。其目的是为了控制高、低位置喷头间的工作压力,防止其压差过大。当满足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时,同一报警阀组向较有利位置的喷头供水时,系统流量将因喷头的工作压力上升而增大。限制同一报警阀组供水的高低位置喷头之间的位差,是均衡流量的措施。
  1.2问题分析及结论论文
  对于开式系统,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喷头,其高程差大于50m的情况基本上遇不到。闭式系统较常见。从防火规范知一栋楼内同一时间内只考虑一次火灾。众所周知热空气轻往上走,火向上蔓延容易。楼下部(或者说成低位置喷头处)的火灾对整栋楼危害比上部(或说成高位置喷头处)火灾要大得多。在下部火灾时,低位置处喷头工作压力大,喷头出水量大,且闭式自喷系统均是在发生火灾处的喷头才动作喷水,是有的放矢,未发生火灾处喷头并不动作喷水,这样可以集中力量把火灾扑灭在初期。而我们控制其压力,限制其流量,岂不是不利于把火灾扑灭在初期,结果是让火灾蔓延更远,火势更大,需用更长的时间才能扑灭。笔者认为没必要去限制,只需在压力大到会影响到喷头及配水支管安全的楼层的配水管设置减压阀以保证管网安全即可。同理“喷规”的8.0.5条的“轻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压力均不宜大于0.40MPa”的规定也是没有必要的。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条文论文
  2.1问题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以下简称“水规”)中4.6.3条,下列排水管段应设置环形通气管:
  1. 连接4个及以上卫生器具且横支管的长度大于12m的排水横支管;
  2. 连接6个及以上大便器的污水横支管;
  3. 设有器具通气管。
  2.2问题分析及结论
  环形通气管有几种形式,我拿出其中的一种,设有副通气支管的形式,详图1,进行分析及改进。按照“水规”4.6.9条第1、2款“在横支管上设环形通气管时,应在其最始端的两个卫生器具间接出,并应在排水支管中心线以上与排水支管呈垂直或45°连接”,“环形通气管应在卫生器具上边缘以上不少于0.15m处按不小于0.01的上升坡度与通气立管相连”,通气效果是很好,就是这段环形通气管在施工中很难装饰掩蔽,有碍观瞻。条文解释:第1款,“环形通气之所以在最始端两个卫生器具间的横支管上接出,是因为横支管的尽端要设置清扫口的缘故。同时规定凡通气管从横支管接出时,一定要在横支管中心线以上与排水支管呈垂直或45°范围内接出,目的是防止器具排水时,污废水倒流入通气管”。第2款,“规定通气支管的连接处应高于卫生器具上边缘0.15m。即使卫生器具横支管堵塞的情况也能及时发现,同时不让污水进入通气管”。归纳起来就是要保证通气管具有满足整个排水系统所需的通气能力。
  
  
  现将连接形式进行改进如下:
  连接形式详图2。将各层整根横支管的管径取原形式下同层横支管的最大管段管径,即横支管与污水立管连接处的管径。当污水立管管径≤DN125时,副通气管径与立水管同径,污水管管径>DN125时,副通气管径取DN125,或者把副通气管和排水立管都采用内螺旋管+旋流器的形式,这种形式施工装饰掩蔽起来非常容易。
  现在来分析在某层横支管发生堵塞时,是否会对别的层排水造成影响危害。假设在1-5管段发生堵塞,1-5段的排水全部进入副通气立管,由于副通气管与污水立管同径或DN125,在此情况下,副通气管仍有相当富余的通气能力,且水在立管中的下行速度很快且与其它层横支管排水时通气管的补气方向一致。因此不会影响其它层横支管排水。此形式设计管材造价会比原形式增加,笔者认为相比原形式施工装饰掩蔽的困难来说是值得的。
  3结束语
  所有的规范都是用来指导设计的,把握关键要素,控制使用效果,通过设计反映到施工和使用中去。如果把握住规范所关心的关键内容,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会使我们的设计和施工能更完善,更容易实现。本文仅笔者的个人思考仅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2】《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文章标题:对“喷规”和“水规”个别条文的探讨之环境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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