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原则与方法

所属栏目:城市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2-05-08 09:19 热度:

  摘要:本文对计量支付工作分工,支付原则,计量程序,计量管理的方法,工程费用支付类型、程序以及项目进行分析和阐述。
  
  关键词: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原则;方法
  1.计量支付工作分工
  在一个驻地监理机构中,一般配有计量支付工程师,专门负责工程计量支付。为了控制本合同段的工程费用,要制定各工程细目的计量支付控制目标,将本段支付额控制在合同价款范围内。
  2.支付的原则
  2.1支付必须以工程计量为基础。
  2.2支付必须以技术规范和报价单为依据。
  2.3支付必须及时。
  2.4支付必须以日常记录和合同条款为依据。
  2.5支付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
  3.计量程序
  3.1提出计量申请或发出计量通知
  由承包人提供计量原始报表和计量申请或向监理工程师发出计量通知,监理工程师必须检查承包人为计量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齐全,应退还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支付。
  3.2现场测定计量
  监理人员与承包人共同进入现场测定计量。为了保证计量的准确性,监理人员必须对计量的工程进行复核修正,共同签字确认。若承包人对修正不同意,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再签字确认。
  3.3填写中工程量报表
  承包人填写工程量报表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有质疑,可到实地复查。
  4.计量管理的方法与分析
  4.1计量管理的方法
  4.1.1指挥部决策机构应重视隧道计量管理的复杂性、特殊性,明确“质量不合格不计量、据实计量、由施工单位造成的超设计工程量不计量”的计量管理三原则。成立一个由指挥部相关人员、项目部主管人员、队部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三级隧道计量、质量管理机构(下称该机构);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该机构的能够正常运作。
  4.1.2每月的计量工作要提前进行,因考虑到最近几年来公路修建隧道较多,线路较长。而专门计量小组人数不能配备太多,应当对各外包施工单位计量日期予以调整并固定。不必要和我内部桥梁、路基等施工队每月一起计量。以便给予计量和质量管理人员提供较多的工作时间,从而防止走马观花,工作不细致,确保工程计量的准确性。
  4.2计量分析
  为搞好计量的管理工作,还应加强计量分析,为进度监理和费用支付提供基础。
  5.工程费用支付类型
  5.1按时间分类
  工程费用支付可以分为前期支付、中期支付以及最终支付三种。
  (1)前期支付有动员预付款、履约保函手续费和保险手续费三种。
  (2)中期支付有工程款、暂定金额、计日工、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保留金、索赔、价格调整、对指定分包商支付、合同中止后支付以及工程交工支付等项目。中期支付按月进行,由监理工程师开出中期支付证书来实施。
  (3)最终支付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最后一次结算。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承包商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定标准后,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5.2按支付内容分类
  工程费用支付按支付内容可分为工程量清单内的付款和工程量清单外的付款,即清单支付和变更支付。
  5.3按工程内容分类
  工程费用支付按工程内容可分为路基土方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防护工程等的支付。
  5.4按合同执行情况分类
  工程费用支付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可分为正常支付和合同中止支付两类。
  6.工程费用支付程序
  6.1中期支付程序
  6.1.1中期支付申请。申请的形式是填报月结账单一式六份。
  6.1.2中期支付申请的审定: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要求;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所有款项计算与汇总无误。
  6.1.3《中期支付证书》的签发。监理工程师审核并修正承包人的支付申请后,将需要扣留的保留金和扣回的预付款从承包人月报表中应得的金额中扣除,计算付款净金额,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6.2最终支付程序
  6.2.1在合同工程交工证书签发后42天之内,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交工结账单,并附上详细资料说明的证实文件,表明:
  (1)合同规定,直到交工证书中写明的交工日期为止按合同完成的全部工程的最终价值;
  (2)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款项;
  (3)承包人认为本合同项下(整个合同期)到期应付给他的各项款额的估算值。
  上述3款各项款额估算值应在完工结算单内单独填报。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中期支付的规定核证此支付,并报业主审批。
  6.2.2在发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之内,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最后结算单草案,并附上详细的证实文件,供监理工程师考虑,表明:
  (1)根据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的价值;
  (2)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认为应付给他的任何其他款项。
  如果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或者不核证最后结算单草案的任一部分,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提交进一步的资料,并对最后结算单草案做出他们之间协商同意的修改,然后由承包人编制,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双方同意的最后结算单。
  6.2.3在提交最后结算单时,承包人应给业主一份书面结算书,并抄送监理工程师,确认最后结算单中的总金额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后结算。但是该结算书仅在发出的最后支付证书项下的应付款已经支付,和保留金已经退还给承包人之后才生效;
  6.2.4在最后结算单和结算书收到14天之后,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一份最后支付证书报业主审批,并抄给承包人,说明:
  (1)监理工程师认为根据合同规定的最后应付的款额;
  (2)在对业主以前所付的全部款额和业主根据合同规定应得的全部款额予以确认后,业主欠承包人或承包人欠业主(视具体情况)的差额(如有)。
  7.工程费用支付项目
  根据我国公路工程招标文件《国际范本》和《国内范本》的规定,以及许多完成的高速公路工程承包合同的实际情况,以目前普遍采用的单价合同为例,工程费用支付项目可分为工程量清单内的付款和工程量清单外的付款,即清单支付和变更支付。
  (1)清单支付包括:能比较准确地计算的工程细目和工程内容,根据每月完成工程细目的实际数量与报价单中相应的单价相乘即可求得支付金额。凡不太明确但却可能发生的工程内容,则使用计日工和暂定金额来计量支付。
  (2)合同支付包括:工程变更支付、索赔费用支付、合同价格调整支付、提前竣工奖金和拖期违约损失偿金计算等。
  参考文献:
  【1】李玉龙.浅谈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原则与方法[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7,(08).
  【2】郝泽强.计量工程师如何做好工作计量与支付工作[J].交通世界(建养.机械)2011,(04).
  【3】韩万里.浅谈公路工程计量支付与变更[J].现代经济信息2009,(06).
  【4】韩来玉;杨云玲.浅谈工程计量与支付[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09).

文章标题:论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原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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