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先秦音乐家社会角色考论文

所属栏目:音乐论文 发布日期:2011-11-10 09:03 热度:

  【内容提要】:从远古时期的“举重劝力之歌”,到宣扬政治功绩的《大夏》、《大濩》,直至音乐自律时代的“余音绕梁棚三日不绝”,再至后来的“真秦之声”,先秦音乐家经历了从“萌芽——进一步分工——专业明确”的演变过程,他们也由原始的“乐人”演变成为专业的作曲家、音乐表演艺术家、乐器制作家、演奏家以及音乐鉴赏家论文。
  音乐家的社会地位自夏商时候起就有严格的等级之分,统治阶层中音乐家的代表便是祭司、巫师、大司乐、乐师等等,而被统治阶层中的音乐家就是那些女性音乐奴隶、优倡等等。至于民间音乐家,他们从反映暴政的“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到“华周杞梁之妻善哭而变国俗”,其社会地位不言自明。
  关键词:图腾乐器制作家政教合一乐律学家礼崩乐坏非乐论文
  本文论题为先秦音乐家社会角色考,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
  第一:我们所说的音乐家包括了“三一致”时期的乐人。所谓“三一致”,是早期艺术的规律性的东西,即音乐、诗歌、舞蹈不分家,当时的音乐家既是音乐家、又是诗人,又是舞蹈家,一身而三任,这样的音乐家本文称为“乐人”;而专业的音乐家出现于西周的宫廷。
  第二:社会角色是指音乐家所起的社会作用,这是我作音乐家分类的主要标准。
  本文就先秦音乐家的社会角色进行分类研究,以此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远古时期音乐家的萌芽(距今五千年前)论文
  在人类生活的早期(即远古时期),原始人类集体劳作,为了协调劳动的一致性,并减轻劳动中的疲劳,从而发出某种劳动呼声来与其他人交流,就产生了最初的歌唱。如《淮南子》中所述的“前呼邪许,后亦应之”的“举重劝力之歌”,便是早期的劳动号子,而这些唱劳动号子的人就是在劳动过程中进行的集体创作,可以说他们便是民间音乐家的前身。
  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原始人在劳动休息时会创作一些歌舞艺术用来模仿自然界的各种声响、劳动动作以及描述一次狩猎的经过,《吕氏春秋•古乐》中就说:“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谿谷之音以歌,……乃以麋冒击而鼓之。”除此之外,他们还认为音乐歌舞可以锻炼身体和战胜自然灾害,朱襄氏族地区就有个名士达的人便制作了一种“五弦之瑟”,想用音乐招来雨水,驱除干旱,解决人们的生产和生活问题[1]。很明显,“质”和“士达”就是早期的作曲家和乐器制作家、演奏家。
  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远古时期,原始人在极大程度上必然依靠自然力而生活,他们对于风、雨、雷、电以及各种自然现象无法理解,并且无力应付各种灾害,于是对自然界产生了崇拜思想。为了祈求天地万物不给人类还带来灾害,希望得到图腾[2]祖先们的帮助和保佑,于是就创作了宗教性的祭祀歌舞,而在此过程中便出现了创作祭祀歌舞的人。如《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的一个歌舞:
  “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鸟兽之极》。”
  葛天氏部落的歌舞是部落生产生活内容的写照,表达了部落成员的具体生息愿望,具有了一定的乐段(“八阕”),带着明显的人为编排加工的痕迹,可能就是祭祀或施巫时的歌舞祷词。从自发的民间歌舞到具有固定祷词和乐段的规整歌舞。这一时程是如何完成的呢?我们认为应归功于原始时期的祭司和巫师,[3]所以,原始时期的祭司和巫师也是早期作曲家、表演者艺术家之一。
  二、夏商音乐家进一步的社会分工论文
  夏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原始社会全面解体,奴隶社会正式形成。从夏禹开始,音乐就被打上了社会力量分化的烙印,从远古的“祀求风调雨顺的农业生产”转到“宣扬政治功绩”,以《大夏》和《大濩》为代表的乐舞,就证明了这一点。《大夏》是皋陶创作的,因用原始编管乐器“籥”作伴奏而得名《夏籥》。据《吕氏春秋》记载,它是为了表扬夏禹治水之功的乐舞[4];而《大濩》则是歌颂成汤伐桀建立商朝的乐舞[5],“皋陶”“伊尹”便理所当然地成为统治层中作曲家的代表人物。不仅如此,因为中国向来都是政教合一,巫政合了,所以夏禹、商汤等人既是政权领导人,又是大巫师,从某种意义而言,夏禹、商汤也是音乐表演艺术家之一。
  为了适应统治集团享乐的需要,夏商时期产生了大量的女性音乐奴隶,《管子•轻重甲》中就有“女乐三万人,晨澡于端门,乐闻于三衢。”到商纣王时期更是“妇女优倡、钟鼓管弦流漫不禁”(《史记•殷本记》),这些女性音乐奴隶虽然身处宫廷,却属于被统治阶层,与其他的奴隶一样,倍受奴役和压迫。夏桀时候,奴隶们就不堪其残暴统治、纷纷起来反抗,《尚书•汤誓》中的一首歌谣就唱道:“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虽然这些奴隶也创作了音乐,但与女性奴隶不同的是,他们属于民间音乐家的范畴。
  [6]。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当时已有专门的乐器制作家。乐律方面;殷墓出土的各种陶埙证明当时律学已有了相当的发展。其中河南辉县琉璃阁区出土的三个殷代五孔陶埙,除一个较大的已残破外,两个小的经测试发音相同。如因各种指法可吹出十一个不同的音,约相当于a1、#c2、e2、#f2、g2、#g2、a2、#a2、b2、c3、#c3。
  其中最后四个音虽较难吹出,但仍可免强吹奏五声阶的曲调[7]。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当时已有了早期的乐律学家,这也为后来乐律理论的产生奠定了巩固的基础。
  以上我们已经知道,夏商出现了音乐学进一步的社会分工,计有音乐表演艺术家、女性音乐奴隶、民间音乐家、乐器制作家以及早期的乐律学家等等。
  三、周秦:音乐自律时代的音乐家论文
  周秦时期,中国实现了大一统,经济文化进一步发展,音乐艺术已从“三一致”体系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音乐艺术,这就意味着音乐自律时代的到来。当然在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音乐家分化有一个演变过程:周初自律时代的音乐家仅限于宫廷,而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音乐家才从宫廷流向到民间,从而促成了民间音乐的繁荣。
  公元前11世纪,在周文王和武王的领导下,渭水流域一带的周人推翻了殷纣王的统治,建立了周王朝,史称西周。西周是奴隶制发展到顶点的时期,它有十分严密的等级制度,正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凭藉着宗法制、分封制等政治手段,礼乐制度在全社会范围内迅速实行,为了在各种重大的国家礼典中配以雅乐,周王室在王宫中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宫廷乐队,由大司乐机构来管理,而在大司乐机构中,各乐官的分工也十分明确,大司乐:为乐宫之长,用乐语,乐德教育“国子”们六大舞;其次,由乐师来教国子们六小舞,还有大胥、上胥、大师、瞽矇、视瞭、典同、磬师、师、龠师、典庸器等等,他们各负其职,等级分明。
  作为专业的律学家,西周已出现“大师”,他们负责掌管乐舞的声律,六律六同(黄钟、太簇、蕤宾、夹钟、无射、仲吕、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小吕、夷则),使之与五声(宫、商、角、徵、羽)相偕配。
  此外还有专门的器乐演奏家,如“瞽矇”;打击乐演奏家,如“磬师”;舞蹈家,如“旄人”等等。
  总之,这些音乐家虽然分工不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从事音乐教育,因为大司乐不仅是一个掌管乐舞演奏的机构,还是一个进行礼乐教育的学校,因为贵族子弟从十三岁到二十岁,必须系统地学习有关礼仪的各种音乐舞蹈[8]。
  春秋战国时期从事音乐活动,“以色欲人”和“以艺娱人”的女艺人——乐妓的音乐活动空间已从上古三代的帝王、贵族而扩大到最普遍的宫宦、商人及士阶层,为此而表现出乐妓的“私奴”化[9]。
  周代对音乐教育的重视推动了当时音乐文化的发展,而过分强调其配合礼教的作用又使音乐受到了很大的束缚,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年—前476年),是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时期,平王东迁之后,周天子丧失了控制诸侯的能力,常常被人“挟天子以令诸侯”,文化上便是历史上有名的“礼崩乐坏”,大量的宫廷音乐家传播到民间,使各诸侯国文化获得空前的发展,《论语•微子》就描写鲁国乐师奔走四方的情景:“太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
  正是由于宫廷音乐家奔走四方,所以民间音乐在歌舞、歌曲及器乐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并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民间音乐家,如职业歌唱家:秦青、韩娥,以及射稽、枪、石等人,他们不仅善于演唱,还教弟子唱歌的方法,《列子》就记载:“薛谭学讴于秦青”,薛谭没有学完唱歌的技巧就要出师,秦青在郊外为他饯行时“抚节悲歌,声震林木,响遏行云”,薛谭才认识到自己的歌唱技术还有很大的差距,决定继续跟秦青学下去,以此我们便可得出结论:当时已有了私学,音乐教育也走上了民间发展之路。
  除了职业歌唱家之外,民间还出现了一批善于演奏丝弦乐器的艺术家,如“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的千古佳话[10],还有卫国的师涓、晋国的师旷、郑国的师文、鲁国的师襄以及伯牙的老师成连等人都是琴技高超的演奏家。战国时期刺杀秦王的高渐离不仅是击筑的能人,而且能和韵高歌:“使击筑而歌,客无不流涕而去者[11]。”
  上文所提及的钟子期,便是音乐鉴赏家的代表人物论文。
  此外,这一时期还有一类非常重要的人,他们对这一时期乃至后来的各个朝代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这便是以孔、孟、荀、墨、老子等先秦诸子为代表的音乐理论家,孔子主张:不学《诗》,无以言[12]。以他为代表的儒家学派从复古的立场出发,主张恢复宗周礼乐制度,而墨、道、法等其他学派则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反对礼乐文化的存在。《墨子》中诸种思想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
  兼相爱,交相利(《兼爱》)
  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法仪》)
  墨家对一切不实用的社会现象都采取排斥和摒弃的态度,属于典型的“非乐派”。而在老子时代,无论在私学还是官学中,礼、乐、射、御、书、数都属于“绝学”范畴,对礼乐也持弃绝的观点;法家的实用礼乐观则认为礼、乐、《诗》、《书》乃政之大忌,同样对乐持摒弃的观点。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了统一的封建帝国,将六国的“美人钟鼓”(《史记•秦始皇本纪》)集中到咸阳,秦宫廷既有六国的音乐家服务,又保持了秦国的地方风格,“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李斯《谏逐客书》)。近年来,秦“乐府”钟的发掘出土可知秦王朝首创了乐府机构,音乐家的专业化程度应当有相当的提升,并对汉朝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上我们采用了中国古代音乐史的研究方法和音乐社会学以及历史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将这三门学科的研究方法结合起来,探讨了先秦音乐家社会角色的演变及其分类,由于笔者才疏学浅,错漏之处在所难免,诚恳希望得到读者及方家的批评、指正。
  注:
  [1]《吕氏春秋•古乐》:“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之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
  [2]图腾(Totem),出处印第安语,是一种世界性的文化现象。古人类认为自己的祖先是某种自然物,所以常以这种自然物作为本氏族的象征加以崇拜。
  [3]引自《选秦礼乐文化》杨华著1997年第1版第32-33页
  [4]《吕氏春秋•古乐》:“禹立,勤劳天下,日夜不懈,通大川,决壅塞,凿龙门,降通水以导河,疏三江五湖,注之东海,以利黔首。于是命皋陶作为《夏籥》九成,以昭其功。”
  [5]《吕氏春秋•古乐》:“殷汤即位——夏为无道,暴虐万民,侵削诸侯,不用规度,天下患之,汤于是率六州以讨桀之罪——功名大成,黔首安宁,汤乃命伊尹作为《大濩》,歌《晨露》,修《九招》、《六例》、《六英》,以见其善。”
  [6]引自《先秦礼乐文化》杨华著,1997年第1版第150-151页。
  [7]引自《中国古代音乐史简编》夏野著,1989年第1版第10页。
  [8]《周礼•春官》:“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郑注:“谓以年幼少时教之舞,《内则》曰:‘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
  [9]修君、鉴今:《中国乐妓秘史》,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二章。
  [10]《列子•汤问》:“伯乐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登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曲每奏,钟子期辄穷其趣,伯乐舍琴而叹曰:‘善哉!善哉,子之听夫!志想象犹吾心也。吾于何逃声哉?’”
  [11]《史记•刺客列传》
  [12]《论语•季世》

文章标题:中国先秦音乐家社会角色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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