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问题研究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1-03-02 17:02 热度:

  【摘要】社区肩负着城市基层自治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任,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城市品位、投资环境等。社区工作者是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作风端正与否直接影响社区工作的整体水平。本文就我省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问题以及解决对策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思路,旨在为加快推进我省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居民的整体素质提供借鉴。
  【关键词】社区工作者职业化问题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这给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赋予了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社区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肩负着城市基层自治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任,直接影响着一个城市的精神风貌、城市品位、投资环境等。社区工作者是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能力的强弱、作风端正与否直接影响社区工作的整体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扎实、热心为民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社区工作者职业化问题的提出
  在计划体制时代,我国尚无社区工作者的称谓,“社区工作者”及其组织是在市场经济形势下,随着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和需要,以及借鉴国外社区建设的经验提出来的。社区工作者是当前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它正在逐步取代计划经济时代传统的居委会干部概念。人们在很多场合都使用这一称谓,但实际所指却五花八门、各有不同。什么是社区工作者?他们的性质是什么?他们应该包括哪些人员?这些问题亟需要进一步研究并加以澄清。
  (一)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空间
  我国作为经历了传统社会主义阶段的发展中国家,不仅与发达国家的社会转型过程有着不同的历史起点,面临着它们未曾有过的历史任务,而且,同时集中了它们在不同历史阶段上相继出现的多重问题。例如,从单一公有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过渡,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就是发达国家未曾有过的历史任务,也是未经历传统社会主义阶段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没有的任务。又如,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和人口老龄化问题同时并存,也与发达国家不同。还如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与不同的单位离退休人员并存。这些情况表明,当今中国的社会转型更加复杂,具有“叠加”性,从而要求城市社会整合机制必须实行根本性变革,必须把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必须建立能够容纳全方位变迁的整合框架。而能够容纳全方位社会变迁的整合框架的承接载体是社区,换句话说,社会转型要求社区成为社会整合的主要载体。社区的地位和作用伴随着社会转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而日益提高。城市社区建设正是适应了社会转型期的需要,它以发展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为自己的重要目标,决定了它是21世纪的社会整合工程,成为这一时期的历史必然。这是因为:
  第一、社会的转型,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开展社区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一是市场经济使社会的流动性加剧,社会成员的“单位”、“组织”属性逐渐减弱,大量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打破了人人都在组织之中的格局。全省流动人口297、7万余人,其中流入150.75万余人,流出146.95余万人,省际流动19.67万人。2007年全省登记下岗失业人员16.1万人,2008年17.5万人,还有大量从事个体、私营企业人员处于松散的管理状态。人员的社会流动性增加,系统管理的弱化,使得计划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很难适应。二是随着企业改革的、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办社会的职能、企业退休职工的管理、企业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都将剥离到社会,由社区这个载体来承接。三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建立“小政府、大社会”,政府的许多社会职能、服务职能,将通过推动社区建设去承担。
  第二、开展社区建设,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迫切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群众富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越来越讲究生活的质量。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体制的改革,城市居民居住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社区服务、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方面,群众的要求会越来越多。但是,目前许多地方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群众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因此,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方便的生活环境,推动社区建设,拓展社区服务是最佳途径。
  第三、开展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迫切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城市数量和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日益完善,高楼大厦不断崛起,新区开发方兴未艾。俗话说,城市“三分建、七分管”。管理是重要的,而管理重点在基层。但是,目前普遍存在居委会管辖范围过小,不能形成“规模效益”,造成社区管理不顺和社区资源难以共享等弊端;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政策和市民素质离现代化的要求相差甚远,一些陈旧的、落后的观念,自觉或不自觉地在阻碍着城市现代水平的提高。只有加强社区建设,才能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提高城市居民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从而加快城市现代化的步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区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社区工作者成为和谐城市的组织者和推动者,社区工作者专职化也成为强化社区管理的必由之路。
  (二)目前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现状堪忧
  社区工作者队伍在我省社区建设和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家颁布的《行业分类》和《职业分类》中尚没有社区工作者或社会工作的职业分类。社区工作者在我省还不是一个正式职业,也没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政府大都以补贴的形式支付他们的劳动报酬。这造成了我省现有的近12000余名社区工作者身份不明、待遇不清,极大地影响了这支队伍的建设。不仅如此,据有关资料显示,与社区工作有些关联的“社区服务人员”的职业声望排在饭店厨师、出租车司机、邮递员、公共汽车司机的后面,略高于殡仪馆职工、商店售货员、保姆、建筑业民工等。从调研中发现,目前的社区工作者由于国家对他们没有职业认定,普遍缺乏认知感,他们工作重、待遇低,基本无节假日,而每月收入大都在700至1400元左右,社会保障也没有法律保证,极大地影响了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但这支队伍又涉及到国家政权基础建设,负有政府工作和社会工作的重担,影响力大,关系到社会和政权稳定,由此可见,如果社区工作者的职业种类认定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直接影响我国未来的社区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工作者的职业规范分析
  我国最初提出“社区服务”的概念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最早承担我国社区服务工作的是社区居委会干部。这种状况一直维系到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中办发[2000]23号)《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全国各地为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了有益的改革探索。
  近年来,学术界对社区工作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社区工作者现状中具体问题的描述。政府部门对社区工作者的构成、现状及运行状况有较清楚的认识,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社区工作者所存在的各类具体问题。但是,综合迄今所有针对社区工作者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状况,多数的研究和实践都仅仅限于对社区工作者基本自然状况、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就事论事地提出了一些改革举措等,均未涉及到社区工作者深层次的问题。同时,经过深入的实践调查和理论思考,我们发现,现阶段,学术界和政府部门所研究的社区工作者的所有问题,都存在于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即当前社区工作者的定位与当前社区服务的内涵严重脱节。
  我国的社区建设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跨越了三个重要阶段,社区服务的界定和内涵已然发生重大变化。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要求也已经从当初单纯的福利服务发展到便民服务、互助服务、公共服务甚至更深层次的健康保健、心理卫生等在内的综合服务,这就对社区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对社区工作者进行重新定位。然而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学术界,缺乏对社区工作者定位问题的研究。我们对社区工作者的定义和职能规定还在沿用1990年颁布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相关内容,学术界虽然对新形势下的社区工作者的定义、职能分工等有了一些新的探讨,但并不统一,各持一词。政界和学界对社区工作者定位的不一致,给社区建设的实践者带来了无穷的困惑,也造就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我们调查发现,我省当前社区工作人员构成复杂,既有通过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干部,也有政府部门通过公开招聘的“专干”,还有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下派的人员和事业单位分流人员,还有社区志愿者。这些人员进入社区以后,并没有明确的身份定位和职能分工,往往在日常的社区工作运行过程中,采取“一帮哄”的用人机制,造成了人员和人才的极大浪费。这些来源不同的社区工作人员隶属部门不同,在日常工作中互相攀比,人心不稳,管理不顺。更严重的是,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政府的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往往“政出多门”导致一些社区工作人员“各为其主”、“各行其事”,“专干”往往变成了“单干”,无法形成共同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严重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日常运行。
  90年代初期,学术理论界和民政部明确提出了“社区建设”的口号和思路。1991年5月,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同志号召和要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系统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许多城市社区的积极响应,并逐渐的道了江泽民的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全国各地城市社区建设如火如荼、蓬勃兴起。2005年,民政部在长春召开了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的奋斗目标,这次会议,标志着中国的社区建设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建设工作的主体,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实践者,肩负着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服务居民的重要责任,所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关键所在。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在构建和谐社区的进程中,研究社区工作者的定位问题,对于明确各类社区工作人员的部门归属和职能分工,理顺各类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形成共同建设和谐社区的整体合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社区工作者概念界定
  目前,我国社区建设的理论界和实践界对社区工作者的概念界定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广义概念指从事社区建设和服务的专职和兼职人员。狭义概念专指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大部分人都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从广义的概念入手讨论社区工作者队伍,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也才符合我国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实际情况。
  我们认为,社区工作者概念的界定应根据社区建设的实践、结合社区服务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和谐社区建设阶段社区工作者的界定应采取广义概念,泛指在特定社区内从事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并以社区或居民群众为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工作者和准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由社区居委会成员、政府各职能部门下派人员、街道下派干部、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社区公益岗位人员共同组成。准社区工作者由专职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组成。
  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指按照1990年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人数有严格限制。
  政府各职能部门下派人员是指从属于政府机构,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下派到社区,落实本部门在社区的服务职能,由部门承担相应开支。
  街道下派干部和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是按照要求,下派到社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承担社区居委会的相关工作。
  社区公益岗位人员指政府根据社区工作需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的人员,主要来源于“4050”人员,其日常管理由社区负责,具体业务接受上级部门指导。
  专职社会工作者特指从社会公开招聘产生,拥有社会工作者从业资格认证,具有较高专业水平,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专业人员,没有地域限制,人数根据工作的需要而定。
  社区志愿者是指自愿从事社区某一方面工作的人,社区志愿者主要由社区内开展互助行为的居民、离退休老干部及社区内中小学校(主要是中学)的老师和学生构成,人数不限。
  这样,社区工作者每一部分的组成人员在进驻方式、职能分工、编制安排以及经费承担等各方面都明确规定,相互协调,力图形成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承担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真正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共同为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而努力。
  (二)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特征
  1、受聘于不牟利的社区组织或机构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工作人员应有固定的工资收入或补贴。因此,受聘于营利性的公司、企业的人员应排除在外,如某轿车租赁公司在社区设立的租车服务站,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理、职工。而且,社区志愿者也应排除在外,因为社区志愿者的主要特征是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
  2、从事基层社区层面的管理、服务工作。即其作用的发挥有一定的地域性,在我国主要指社区层面、直至街道层面。由此,排除了在全国性大型组织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如跨国公司、全国性社团。
  3、曾受社区工作专业培训。因此,并非人人都可称为社区工作者,如社区保洁员、敬老院的护理人员如缺少专业训练就不能算社区工作者。
  (三)社区工作者的组织体系
  从理论角度分析,社区组织体系由三部分组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受聘于这些组织中的专业人员应当都属社区工作者。我省的社区工作者包括两部分:一是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成员,二是通过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被聘用的人员。
  (四)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定位
  和谐社区建设阶段社区服务内涵的扩展使原有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和定位不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社区服务的深入开展迫切需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
  1、社区服务内涵的扩展
  自80年代中期以来,社区服务历经20余年的发展,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蓬勃发展,各种服务设施和项目较好地满足了居民的多种需求。国务院国发[2006]14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集中反映了我国政府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最新认识,标志着我们国家对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发展规律认识得更加深刻,把握得更加具体。这个《意见》为新时期开展社区服务指明了方向,同时,对社区服务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和突破。现阶段社区服务内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区服务内容的扩展。我国社区服务的内容主要是指四个面向,即:面向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这种方式通过区分不同的服务对象认定其服务内容,但没有包括对社区居民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生活需求,如医疗卫生服务、安全服务、文化教育服务等,但是,当前我省各地在社区服务实践中,这些服务项目已经开展。新时期社区服务概念适应这一变化趋势,包括了社区就业服务、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安全服务等多方面内容,拓展了社区服务的范围。
  当前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反映了这种社区服务内容的扩展。在阳泉市矿区的社区居民调查问卷里,社区居民最需要提供的社区服务项目排在首位的主要有就业指导服务(44.2%)、家居清洁服务(16.4%)、保姆服务(14.1%)和法律咨询服务(11.8%)。
  社区居委会在开展社区服务的过程中已经顺应了新时期社区服务内容的要求,调查数据显示,目前开展的社区服务主要有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劳动就业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家庭邻里协调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和家政服务等,这些服务项目既包括了传统社区服务的内容,也包括了新时期社区服务的新内容。
  (2)社区服务提供主体的增多。当前社区建设要求社区服务的提供主体由政府为主转变为服务主体多元化。新形势下的社区服务是一个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的过程。新时期的社区服务既要坚持社会化原则,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社区志愿者、驻社区单位、企业及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又要明确不同主体在社区服务中的地位与角色,使各类组织既分工明确,又功能互补,共同完成社区服务目标。政府除承担宏观规划、组织保障、管理监督外,还负责提供公共服务、为其他主体开展社区服务提供支持、指导。社区居委会协助基层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组织社区成员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社区志愿者组织被纳入社区服务兴办主体之一,成立形式多样的服务类民间组织。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力图突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加强公共财政对公共服务的支撑。表现出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共同开展社区服务的取向。
  在阳泉市矿区的调查显示,社区志愿者在社区服务过程中承担重要角色。开展的活动主要有爱心捐助活动、大型活动的志愿工作、公益宣传、社区居民的家政服务以及面对社区弱势群体的助扶活动等。驻阳泉市矿区的单位也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主要表现为与社区联合开展活动(69.9%)、单位负责人参与社区组织工作(45.5%)、向社区居民开放各项设施(30.9%)、参加社区各种会议(28.8%)、为社区提供经费等(14.7%)等。通调查研究认为,社区服务内涵的扩展赋予了社区工作者新的定位和工作职责。
  三、山西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00年社区体制改革以来全省共有社区1815个,社区干部12000多人,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有所改善,基本能够适应社区工作的需要。但是,与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与社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社区的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社区工作领域越来越广的新形势、新变化来说,目前这支队伍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创新意识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一)存在的问题
  1、专业知识贫乏,专业人员缺乏。目前,在社区一线工作的社区工作者,无论是从事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还是实际经验都相对较为缺乏,对新型社区职能缺乏认识和理解。就阳泉市矿区来看,全区共有社区干部总数为257人,高中文化程度156人,占社区干部总数60%,大专以上94人,占社区干部总数37%,还有3%的初中文化程度。截止2009年底,全省共招聘大学生社区干部1541人,实际在岗1421人,占全省社区干部的11.8%。社区干部知识结构的不尽合理,已成为深入开展社区工作的瓶颈,难以完全适应服务社区居民,建设新型社区的需要。
  2、工作效率偏低,创新意识薄弱。社区工作者来源庞杂,有老居委会保留下来的、有社会招聘的、有下岗失业人员,他们许多人还是沿用政府行政管理的手段从事社区管理,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社区自治功能的要求尚存在差距。社区工作者中居委会“老大妈”工作作风也较严重,“上面催下面干,不催不干歇着看”,主动性较差,工作效率不高。近年来,社区工作头绪繁杂,任务较为繁重,社区工作者由于偏重日常工作,知识更新较慢,部分社区干部还存在固步自封、安守现状、敷衍了事等陈旧观念,缺乏主动意识和创新精神。
  3、表达能力欠缺,心理素质不强。随着社区工作职能的加重,对社区干部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从事群众工作,难免会碰到一些困难、麻烦,这就需要社区干部具备较强的自我心理调节能力。社区工作者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自我心理调节能力有待提高。
  4、工作任务繁重,考核不够科学。据调查,目前社区所有工作几乎年年都有评比考核,每年要同有关部门签订各方面内容的“责任书”、“合同”、“达标书”10余份,还要应付名目繁多的各类检查任务。工作内容包括环境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社区建设、普法教育、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方面,考核部门涉及党委、政府的几十个职能部门,导致社区工作者的业绩并不取决于居民会议和居民群众的认同,而是取决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同,偏离了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存在价值。
  5、队伍结构不合理,稳定性较差。目前全省社区工作者女性占到80%,就阳泉矿区目前来看,全区男性社区工作者仅占总数1.5%左右,部分社区的工作者队伍是纯粹的“娘子军”,性别比例严重失衡,不利于社区工作开展。年龄结构上,最小的23岁,最大的62岁,平均年龄40岁,多数社区的工作者队伍都是“4050部队”,新生力量稀缺,整支队伍缺少干事创业的朝气和热情。由于编制等方面的原因,社区工作者的职业成长受到严重制约,他们无法享受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一样的政治待遇,没有流动或上升的机会和空间,这让他们感到“没奔头”,工作上没劲头。另一方面,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在2009年10月以前,阳泉市矿区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主任的月生活补贴仅750元,副职为730元,其他社区工作者的经济收入则更低。全省社区干部主任、副主任、委员工资最低为太原市,分别为640元、610元、580元,最高为大同市,分别为2200元、1900元、1400元,其它城市分别平均为1000元至1400元左右,他们繁重琐碎的工作与微薄的收入极不对称。由于用工性质不明确、各种待遇得不到保障,相当一部分人员到社区工作只是权宜之计,而想扎根社区工作的人员又觉得没“盼头”,导致社区工作人才不断流失,往往给社区工作带来被动局面。
  6、职业化水平较低。从长远发展来看,职业化是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方向。而从当前实际来看,社区仍是一级“小政府”,社保、低保、计生、综合治理等等工作,最终要落实到社区一线。这就要求社区工作者要以专业水准面对、协调、解决各方面问题,做到社区服务与社区管理并重。然而,目前我省社区工作者来源渠道单一,受各方面的局限,多数人对新型社区职能缺乏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也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是沿用政府行政管理的手段从事社区工作,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新型社区功能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部分社区的领头人由于视野不宽、思路不畅、工作方法陈旧,面对工作力不从心,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和谐社区建设的需要。
  7、社区工作后备力量薄弱。新时期的社区工作是具有挑战性的新事业,需要更多朝气蓬勃、思想敏锐的年轻人投身其中建功立业。同时,社区工作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特殊性。因此在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必须注意年龄结构合理化,以形成梯队。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缺乏统筹规划,目前我省社区工作者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直接影响街道后备人才的储备。另一方面,因为社会对社区的认知程度不高,社区岗位缺乏吸引力,年轻人普遍不愿意到社区工作,导致社区工作力量来源不足。还有少数不具备要求的工作者,进社区工作的目的,只是找一份安稳的收入贴补家用,没有把社区工作作为一项职业对待,开拓进取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欠缺。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制约了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的深化和拓展,削弱了社区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能力。
  (二)原因分析
  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水平不高,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其一,像中国企业未受过工业化洗礼一样,社区脱胎于过去的居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没有机关对纪律、程序、岗位、职责以及竞争的严格要求,居委会和工作人员缺乏最基本的职业意识。其二,一大批居委会干部是在计划经济下成长起来的,有的视国为家,视公有为我有,视工作为革命;有的则视社区工作为过渡、跳板甚至休养,没有经历过失业、下岗、淘汰的痛苦,很难产生对职业的珍惜、敬畏、负责的意识。其三,社区工作者没有进行过严格的职业教育。有大学的学历教育,有工厂的技术教育,但没有规范的、系统的、认真的新社区工作者进入社区的职业教育。并且居委会、社区工作者绝大部分是从实践中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加之社区建设在我国也属新生事物,也处在摸索和尝试阶段,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大家建社区、搞管理是自学成才,往往是凭经验办事,认识局限和思维定势使管理带有浓厚的个人色彩,缺乏统一标准。这样就使人们形成一种会干就等于会管理、能人就等于贤人、事业成功就等于管理成功的错误认识,以干代管掩盖了社区工作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
  社区工作者在尚未真正成熟起来的时候,就被历史推上了发展快车道,就像一个尚未领取驾照的学车新手,还不知道红绿灯规则,也找不到公路的入口处,就开车上路了。因此,社区工作者是凭经验办事、靠悟性管理、没有经过专门职业训练的自然人。由于社区工作者对自身角色的理解、感悟不深,常常出现分工不明确、站位不准确、跑位不精确的问题,具体表现就是角色的越位、错位、缺位。
  问题一、角色越位。如足球场上进攻的队员在禁区跑到对方队员前面去了,跑过了位置。这种情况在社区管理中时有发生,工作人员不按程序、不按流程办事,上级越过社区书记主任找社区工作者直接办事,社区工作者越过社区书记主任找上级直接办事,中间环节得不到控制,管理出现漏洞。
  问题二、角色错位。如足球场上,前锋去踢后卫的位置,后卫又跑去踢前锋的位置。如社区书记主任不好好决策,一天到晚去当“救火队”队长;社区工作者干事不老老实实地去干事,一天到晚对社区书记主任的决策品头论足,消极怠工,导致“毁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己的地”。
  问题三、角色缺位。如球场上,守门员跑出禁区之外,留着空门被进攻者长驱直入。其实,每个岗位都有自己的职业要求。凭兴趣做事、凭爱好做事、凭情绪做事的社区工作者大有人在,在管理中出现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做就不足为奇了。
  四、推进山西省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的对策探讨
  在城市管理不断现代化和社会化的背景下,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职业社区工作者队伍,不但是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而且是实现政府的社会化职能转移和社区自治的必由之路。
  (一)推进山西省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的思考
  推进山西省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的职业社区工作者,应在三方面加快建设:
  第一、要加快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现在,社区管理缺专业化,更缺职业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首先要改造社区工作者,让社区工作者先入“模子”,然后才给“位子”。这个“模子”就是社区组织文化、行为准则、职业标准。每个社区工作者必须从头(知识、观念、态度)到脚(技能、经验、行为),从内(热情、激情、豪情)到外(礼仪、礼貌、礼节),都必须按职业社区工作者的标准,来重新塑造自己的形象。
  第二、要加快社区工作者人才资源市场化的建设。首先,社区工作者进入要市场化,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采取内部选拔、公开招聘、人才市场等多种方式择优录取;其次,社区工作者资质要市场化,建立社区工作者师(员)专业资格认定或职称评定、实行准入制,行业管理要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持证上岗、岗位匹配、人事相宜;再次,社区工作者薪酬要市场化,社区工作者年薪要反映人力资本价值的要求,以学历、资历、绩效为依据,适当拉开距离;最后,社区工作者退出要市场化,以成败论英雄、以绩效论英雄、以民意论英雄,加强监督,科学考评,优胜劣汰。总之,市场化就是要做到社区工作者职场能进能出,位子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
  第三、要加快社区工作者分类管理的制度建设。它包括社区工作者形成制度、监督制度和激励制度。社区工作者形成制度,即对社区工作者的从业标准、选拔方式、行业管理、工作要求的制度安排。社区工作者监督制度,即对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表现、内外审计、财务公开、纪律处分的制度安排。社区工作者激励制度,即对社区工作者的收入、奖惩的制度安排。职业社区工作者只有做到制度化,才能推动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和市场化。
  在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践中,阳泉市矿区通过进人渠道创新,大力补充“新鲜血液”,着力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通过待遇保障和培养机制创新,解除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壮大基层后备干部队伍;通过成长途径创新,拓宽社区工作者的发展空间,初步建立起社区人才“培养链”,有效激活了社区工作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
  1、依托“三个渠道”,着力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阳泉市矿区坚持广开渠道,并重点面向大学毕业生挑选好“苗子”,不断吸纳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使队伍结构更趋合理,逐步实现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和知识化。一是公开招聘“外引”人才。矿区深入贯彻落实“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发挥公开招聘的“主渠道”作用,从2008年起开始实施大学生社区干部招聘,2009年共有433名大学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角逐,经过笔试、实习、面试、考察等环节,最后有30大学毕业生到社区任职,这为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社区人才缺乏的难题,起到了良好的导向作用。为了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的后备人才队伍,全省截至2009年底,共招聘大学生社区干部1541人,实际在岗1421人,其中女性981人,占全省大学生社区干部的63.6%,全省大学生社区干部中有党员440人,本科学历以上1004人,其中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7人,主任13人。在招聘方式上,改变了以往直接招聘入编的单一方法,采取考试前移、基层锻炼、滚动培养、竞争入编等方式,保证社区人才引进的质量。二是教育培训“内造”人才。与大学毕业生相比,现有社区工作者具有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扎实等优势,但文化基础整体较为薄弱。在拓宽社区人才引进渠道、提高社区人才“准入门槛”的同时,阳泉矿区加大从现有社区工作者中造就人才的力度,积极引导他们参加学历教育,鼓励支持他们参加区委党校举办的学历函授班,近5年来就有123人次参加区委党校举办的大专、本科班学习。同时,采取短期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分期分批对社区工作者加强培训,使他们掌握社区工作的基本方法、群众工作的有效方法以及计算机、网络、基础写作等基本技能,并要求他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新经验,为自身成长奠定良好基础。三是立足实际“孵化”人才。在深化社区党建工作、不断完善社区党组织的过程中,建立社区党员资料库,注意从退伍或企业下岗等类别的社区党员中,把热心社区事业、有一定工作经验、年富力强的党员吸收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同时,根据社区党员来源、构成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自荐和选举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并培养社区党务工作者。一方面,在社区、物业和企业班子中挑选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的合适人选,实行“双肩挑”;另一方面从新转入社区的党员中挑选素质高、经验足、能力强的合适人选,经认真考核,按规定程序产生支部书记。
  2、落实“三个留人”,逐步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机制。社区人才培养的先决条件是“留得住人”。长期以来,由于编制受限、待遇偏低等原因,社区岗位难以吸引年轻人,更谈不上留住优秀人才。矿区从“三个留人”入手,逐步健全社区工作者培养机制,着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社区工作者和后备干部队伍。首先,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以待遇留人。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单纯提倡和发扬奉献精神,难以实现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相对稳定,更谈不上吸引和留住人才。2007年矿区出台政策,将社区干部的每月生活补贴普遍提高200元,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门经费,补助生活困难的社区工作者。对于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规定在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7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享受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且,聘期内社区招聘生的生活补贴,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增长适当提高,费用由区财政承担。2007年矿区制定了《街道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其中对街道、社区临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作了具体要求,将提高社区工作者等有关人员的待遇,纳入了制度化的轨道。其次,提供社区工作者发挥才干的平台,以事业留人。加强社区平台建设,将社区骨干力量安排上重要岗位,让他们有机会充分施展才华。对进入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实行跟踪培养,尽量安排他们在社区重要岗位锻炼,择优选用担任过学生干部、工作表现好的党员社区招聘生,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社区团支部书记,表现特别优秀的可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所在街镇的团委副书记。对服务期满经考核优秀的社区招聘生,列入社区党支部书记或居委会主任的后备人选管理。指导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做好“传、帮、带”工作,让社区骨干力量能够更全面地掌握社区工作的政策知识和业务能力,促进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再次,营造关爱社区工作者的氛围,以感情留人。拴住人才重在“拴心”。近年来,矿区不断加大对社区工作的投入,并通过新建、改建、置换等,逐步改善社区工作环境和社区工作者的办公条件,矿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风格、统一基本服务功能”的“四统一”建设标准,累计投资2000多万元,相继建成了40幢总面积达1.7万余平方米,平均面积434平方米,全部达到或超过新社区标准要求。退养老居干生活补贴,月均达到215元。社区办公经费年均达到了一万余元,社区日常水电暖等费用支出基本解决。截止目前,区政府用于社区建设投入累计达到3000万元。同时,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社区工作者,支持他们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引导社区工作者通过自身努力,提高社会地位和职业威望,赢得社会广泛尊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塑造新时期社区工作者的形象。对社区优秀工作人才,及时选送参加继续教育;对于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社区工作者,适时进行表彰,并广泛宣传。区委领导还经常深入社区开展谈心活动,加强交流和沟通,在社区工作者们受到委屈或思想产生波动时,及时进行疏导和排解,送上关怀和问候、理解与宽容。
  3、坚持“三个面向”,努力拓展社区工作者发展空间。矿区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努力开辟社区人才的成长通道,着力实现基层干部选拔任用体制新突破,保证了社区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连续性。一是面向社区党支部书记开展“入编选聘”。编制问题一直是制约社区工作者成长的最主要“瓶颈”。2008年、2009年矿区先后组织了两批次的社区选聘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共有7名社区工作者进入全民事业编制,享受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同等的工资、社保和医保等待遇。选聘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激发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也为他们实现职业发展创造了条件。二是面向社区招聘生实行“就业兜底”。为了让社区招聘生服务期满后有更多的发展空间,矿区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区组织人事部门面向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社区招聘生,优先提供缺编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用,被录用后其在社区工作年限可计算连续工龄。对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社区招聘生,愿意继续留在街道工作的,街道集体事业人员岗位经核编后仍缺编的,可直接予以聘用;进入全民事业编制岗位的社区招聘生,经考核特别优秀的,纳入街道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三是面向社区党支部书记选拔街道副职。面向本区事业编制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公推公选街道副职领导。按照“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公平竞争”的原则,公推公选实行“全程差额”、“全程公开”,经笔试、面试、任职命题论文、工作实绩考评,然后通过基层民主推荐、区委常委会推荐和公开民主推荐,逐轮差额遴选提名人选。此举打破了社区工作者提升的“身份壁垒”,推进了社区人才“培养链”的形成,极大鼓舞了广大社区工作者,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也推动了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工作。
  (二)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的对策建议
  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破解当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期规划,完善社区工作人才的选拔、管理、培训、保障等机制,逐步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
  1、从政府和社会角度建议
  (1)、出台《意见》,有法可依。建议山西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规范》两项新政。在《若干意见》中应将社区工作者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并可规定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必须参加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在社区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学费补贴等内容,从而真正使社区工作者职业化问题有法可依。
  (2)、政府推动,购买服务。现有的政府职能部门由于管理职能过于集中,特别是大量琐碎的具体事务性功能,政府难以做好、做全,提高了社会管理的各项成本,而且客观上也抑制或阻碍了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社会工作职业化者,不但是引入社会竞争机制的有效途径,同时也增加了社区工作领域内的社会因素和人文因素。政府通过向各类社会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购买服务,用最少的投入就可收到较好的效果,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3)、部门指导,以块为主。建立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机制,要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区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事务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能,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全面责任。因此必须切实加强落实“以块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形成以社区为主,各职能部门参与配合的格局,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4)、社会参与,社团运作。从国外成功的管理理念和现代政府管理职能的变革来看,政府应弱化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宏观管理和间接管理,使对社会事物的具体操作转变为间接调控,这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转变与革新,是避免社会发展和体制转型过程中出现社会管理的“真空”与“断裂”的客观要求。政府的职能转变需要发展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如一些社团、民非组织)来承担和分担,从而在政府与专业社会机构间逐步形成宏观调控与微观操作的具体分工,实现政府社会服务职能的平稳转移。
  2、从社区工作者角度建议
  (1)、拓宽选拔范围,实行资格准入。深化社区工作者选任机制改革,是保证社区工作者队伍充满生机的关键。实践证明,面向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效增强了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活力。为了更好地开发社区工作人才资源,一方面,在进一步完善规则设计、用好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这一“主渠道”的同时,要扩大选人视野,积极尝试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从“两新”组织员工、复转军人、街道机关年轻干部等人群中,选聘一批文化素质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良好沟通能力和热心社区建设的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另一方面,对社区工作者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以保证选任工作的质量。凡从事社区工作的,要接受社区工作专业培训,通过资格考试后取得资格证书,以此作为他们职业发展的前置条件。
  (2)、明确岗位职责,实施目标管理。社区工作者队伍要走职业化道路,实施规范管理不可或缺。因此,首先要明确社区工作的岗位构成和职责分工等,对社区工作者职责进行定位、分解,确保岗责相称。其次,因岗而异,对社区工作者实施目标管理。要完善社区工作者的聘用制度,并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模式,把量化指标与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时资格量化的重要依据。同时,探索建立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社区工作者奖惩制度,探索建立动力与压力并存、激励与约束相联的考评体系,实行“优胜劣汰”,以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对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实行“服务期制”,疏通“出口”,对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由所在街道或社区予以解聘。
  (3)、加强职业培训,实践人才规划。社区工作者作为一种职业的专业背景,是以社区工作专业理论与技能为核心,辅以多学科相关知识的认知体系,包括一定程度的社会学、法学、管理学、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经济学和计算机知识等。当然,社区工作者还应具备与其职业需求对应的相关能力,尤其是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因此,要针对社区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制订中长期社区工作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要依托区委党校这一主阵地,明确培训重点,通过举办培训班、学习考察、经验交流、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强化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爱岗奉献的精神,提高专业知识培训效果。(1)进行职业学历教育。在专业化方面,可以通过吸收社会工作或社区工作专业的大学生进入社区工作岗位,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也可以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等形式,对现有社区工作者进行适当的专业培训,使其获得社会工作学历教育。专业化教育的内容既要有前瞻性,又要有实用性。(2)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在专业化教育中,应将西方社会工作的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应当抛弃传统居委会干部的优良工作传统。如在价值观上教育上,要弘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埋头苦干、体察民情的工作理念;在工作方法教育上,要提倡走群众路线、调查研究、典型示范的工作方法。(3)实行社区工作者终身教育制度。目前社区专职工作者职能多样,既要落实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意见,又要协助政府实施工作计划、办理具体事务,还要做好社区内群众性、社会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因此,有必要结合现行政策和工作内容的需要,实行社区工作者终身教育。以有利于当前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还要有前瞻性,介绍西方社会工作的基本理论、专业方法和价值理念,以利于未来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身份转换。与此同时,要加强实践锻炼,对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通过横向交流、压担使用、到街道挂职等方式进行多岗位锻炼,检验他们的专业素养,增强他们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4)、提升待遇保障,实现队伍稳定。待遇问题直接影响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性。要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社区工作者薪酬制度和工作绩效评价体系,使社区工作者的收入与工作岗位、任职年限、工作实绩等挂钩,整体水平以不低于城镇职工人均收入为基准。要探索建立社区工作者工资收入增长机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每隔几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晋升工资档次,并逐步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要在依靠区财政承担社区工作者工资收入主渠道的同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对属于政府服务范围外的社会事务,主管部门要求社区协助完成的,必须相应下拨经费。此外,街镇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的投入,根据财力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的收入。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推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也要适当向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倾斜。总之,要从多方面提升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保障,增强社区岗位的吸引力,从而实现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相对稳定。
  3、从社区工作者的管理角度建议
  (1)、实行服务协议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规,由街道(乡镇)与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签订服务协议。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实行一届一签;社区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服务协议期限由各区(县)研究确定。
  (2)、建立考核评议制度。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间实行年度考核评议制度。由街道(乡镇)指导各社区成立由居民代表、驻社区单位代表、街道(乡镇)职能科室等参加的考评委员会,每年年终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要以社区工作者的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社区居民满意率为主要依据。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对社区工作者实施奖惩。
  (3)、完善教育培训制度。按照专业培训、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机制。市有关部门负责制订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师资培训。根据统一安排,区(县)组织社区工作者每年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培训结果计入社区工作者工作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评议的依据之一。
  (4)、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街道(乡镇)应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档案,建立数据库。档案内容包括:社区工作者本人的基本情况、在社区工作起始时间、岗位变化情况、考核评议、培训和表彰等情况。社区工作者档案关系由所在区(县)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5)、实行弹性工时制度。为方便居民群众利用工休时间在社区办理相关事务,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可实行弹性工时制。在确保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和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对灵活的上下班时间和各班次的工作人数,安排好工休时间和节假日工作值班。
  (6)、探索职业资格制度。适应社区工作专业化、职业化需求,逐步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制度。社区工作者特别是新招录的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一般要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已在社区工作者岗位工作未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应鼓励他们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尽管社区工作职业化不是一件十分新鲜的事,但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却是一条漫长的路,需要我们不断探索,不断完善,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社区自治与政府职能转变》于燕燕中国社会出版社
  2、《中国城市社区》李会欣刘庆龙河南人民出版社
  3、《中国社区建设模式研究》王青山刘继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4、《社区工作者辨析》李学斌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学院教授
  5、《建设现代和谐社区》翁卫军杨张乔中国社会出版社
  6、《和谐之基—下城区社区建设创新百例》杭州市下城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
  7、《建立专业社工队伍探索综治新机制》上海市宝安区政府
  8、《社工职业化大势所趋》广州日报
  9、《澳洲的社工专业制度》香港社工注册局通讯
  10、《市政管理新论(公共管理与社会学MPA系列)》张觉文四川人民出版社。
  11、《职业化背景下的中国社会工作与社会保障改革:困境与出路》李冰水陈雷社会科学论坛(学术研究卷)2009年10期
  12、《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与管理》顾晓卿
  《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
  13、《现代社区制度实证研究》许义平何晓玲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年11月
  14、《社会工作实务手册》朱眉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2月
  15、《大学生“村官”理论研究汇编》练月琴晏维龙江苏省青年联合会
  淮海工学院
  16、《两岸社会工作之专业化、职业化与建制化的比较性初探》王順民中国文化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
  17、本课题所采用的数据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阳泉市委组织部、阳泉市矿区民政局提供。
  

文章标题:山西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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