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业投稿范文政府与媒体良性互动的技巧和原则

所属栏目:社会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4-12-04 15:04 热度:

  新闻舆论一方面监督政府行为,挑战政府形象,另一方面又塑造、刻画政府形象。政府若能积极面对、恰当处理,不仅能够借助媒体监督解决社会矛盾,而且还能化解危机,起到正面宣传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的积极作用。[1]讨论舆论监督中政府积极的反应行为,无疑对政府修正、规范自身行为大有裨益。

  【摘要】媒体市场化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兴起,把传统的媒体格局彻底打破。手机上网,手机拍照,微信、微博随手编发等网络技术,基本上让人人拥有麦克风、人人拥有话语权成为现实。媒体复杂化、多元化让政府面对舆论监督开始力不从心,传统的应对方式已经开始变得不合时宜。在社会转型、社会矛盾凸显的现状之下,政府应该调整应对策略,依据“第一时间原则”“公开透明、坦诚人性原则”,巧用议程设置和“意见领袖”,及时与民众沟通,化解危机,借助媒体监督解决自身问题,正面树立政府形象,增强政府公信力。

  【关键词】中国报业投稿,舆论监督,政府行为,形象,公信力

  一、有错就改,坦诚面对

  2007年5月,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都市报道》栏目的一则报道引发了强烈的社会舆论“地震”――这档名为《罪恶的黑人之路》的系列报道以暗访的形式揭露了山西众多黑砖窑扣留大量未成年人充当苦力的罪恶行为:孩子们每天从凌晨5点到午夜都被迫从事着高强度的劳动,三餐都只能吃到些许残羹剩饭,吃喝拉撒全在工棚里……更令人怒不可遏的是,16岁的朱广辉被记者假扮的家长解救出来,在自己坐中巴回郑州的途中竟被当地劳动局一监察员以300元转卖给另一砖厂! [2]

  该事件经由都市频道报道后引起广泛的社会反响和关注。而在这场记者“跨省”暗访揭露的丑恶事件中,山西省政府面对媒体监督的态度是积极而重视的――首先,用诚恳的态度真诚道歉。报道播出后,山西省公安厅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事件进行了通报。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负责人真诚道歉。随后洪洞县政府相关部门亦组成10个小组分赴被解救农民工所在地区,向受伤害的农民工道歉。同时,严肃问责,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此次“黑砖窑”事件涉及的2个市、8个县等地区的9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可以说,道歉之后的问责更彰显出政府承担责任的决心。

  其次,政府还巧借媒体之力,感谢媒体反映的问题,并鼓励媒体提供更多的、可以查证的线索,进一步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这种真诚的处理态度获得了公众的好评,树立了一个诚恳、有担当的政府形象,成功化“危”为“机”。

  二、巧借外力,解决积弊

  舆论监督不都是坏事,应用得当不仅会将对抗型报道变成合作型报道,而且还可以利用媒体的力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

  2009年2月25日,《大河报》刊发笔者采写的调查报道《动物园是否也晒晒账》,对郑州市动物园内设立分园收取门票等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报道发出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但并未引起郑州市动物园领导的重视。动物园用鸵鸟政策来处理面对的舆论危机。

  2009年2月26日,《大河报》刊发了笔者又一篇后续性的调查报道《动物园成少数人赚钱乐园》,该报道指出,在动物园做生意赚钱的人不是一般的商户,而是少数领导利用职权在动物园内抢占摊位经商,这些摊位的设置既不公平,又极不科学,产生的噪音和污染严重影响了动物的生活。

  该报道引起了郑州市动物园有关领导的重视,他们立即赶到报社,代表动物园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社会公众真诚道歉,并向笔者虚心请教,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道歉的第二天,动物园立即停止了龟蛇馆、水族馆、企鹅馆等4个园中园的收费和部分经营项目,并开始对整个园区的经营进行大规模整改。动物园负责人告诉笔者:郑州市动物园园中园收费问题和经营项目问题,其实也是动物园领导班子近年来一直头疼的问题,因为该问题形成时间较久,成因复杂,背景深厚,所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新闻媒体的监督客观上促成了这些问题的解决”。

  三、保留证据,依法维权

  近年来,一些不良媒体、不良记者,乃至假记者,利用新闻采访敲诈被采访对象,借机敛财,损害了新闻媒体的公信力,让社会各界深恶痛绝,也让一些政府部门领导深感头疼。

  查验记者真假实际上非常容易,登录中国记者网,输入记者证的证号就可检验真假。而且《记者证管理条例》明文规定,记者证是新闻采访活动唯一合法的证件,记者必须持证依法采访。

  其实,政府部门根本没有必要在真假记者查验上下功夫费苦心。记者作为一种职业,在中国并无任何法律规定的特权,其调查采访行为借助的也是普通公民的基本知情权。按照中国法律,无论真假记者,只要以刊播报道相威胁、索要财物都将构成敲诈犯罪,而假记者冒充真记者采访,在前罪的基础上,还涉嫌招摇撞骗犯罪。 [3]因此,在和记者的接触中,只要对方提出钱财要求,或者暗示钱财要求,就可马上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或者干脆直接报警。相关的录音、录像证据往往十分重要。

  2013年1月至2014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就查处了《购物导报》等一批新闻敲诈案件。连续查办了《中国特产报》《中国经济时报》《西部时报》《企业党建参考报》等媒体机构,以及今日早报记者金侃群、都市快报记者朱卫、杭州日报记者杨剑、证券时报记者罗平华等新闻采编人员新闻敲诈的案例,严厉惩处新闻界的“害群之马”,切实维护了基层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4]

  四、第一时间及时发声原则

  突发事件是捂不住的,政府不反应,不仅不能降低公众的关注度,还能为谣言提供空间,造成“真理还在穿鞋子,谣言已经走到了千里之外”的局面。舆论监督下,政府要第一时间发出声音,快速主动回应舆论监督,争取话语主动权、事件处理主动权。

  回应是双向互动的,针对舆论监督,政府不应该一次回应了事,而是要随着媒体报道的进程,动态地进行回应,必要时还要建立滚动发布原则,即时通报事态进展,及时回应媒体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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