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养殖论文把行业法规落实到蚕种质量监管细微深处

所属栏目:畜牧科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3-10-07 14:08 热度:

  摘要:介绍了安徽省金寨县蚕种总场的蚕种生产现状与提高蚕种质量的经验。金寨县蚕种总场创新机制,建立蚕种质量保证组织机制,把行业法规落实到蚕种质量监管细微深处,制定蚕种生产监管措施;通过建立丰产优质种茧育桑园、落实以防微为中心的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以提高良卵率、孵化率、杂交率为原则的质量监管措施,严格按照各项技术要求,把住各个生产环节,确保蚕种内在品质的提高;在母蛾检验的基础上,连续10年增加成品卵“国检”,从1997-2009年金寨县蚕种总场,平均每年的蚕种合格率均在98%以上。

  关键词:蚕种生产,质量监管,行业法规,成品卵检验

  安徽省金寨县蚕种生产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步,1988年正式投入生产,先后建起了6个蚕种场(2家专业场,4个原蚕区场),1座冷库。1991年成立了蚕种总场,当年生产蚕种35万盒,之后的几年蚕种生产还算正常,从1994年开始家蚕微粒子病的危害逐渐加重,加上管理人员由于对微粒子病的危害认识不足,把蚕种生产的行业法规搁置一边,不予严格的贯彻落实,蚕种生产袋蛾检毒把关不严,心存侥幸,对超毒批次蚕种不及时销毁,留于1995年春季发放蚕农饲养,结果造成了1995年春季家蚕微粒子病在全县的5个乡(镇)严重暴发,使蚕农损失250余万元,蚕种场赔偿了250余万元。1995年春季共生产蚕种260209盒,是历史上春季生产制种量最高的一年,同时也是最惨痛的一年,同全国各地一样蚕种生产遭受了家蚕微粒子病的严重危害,生产的26万盒蚕种,经安徽省蚕种质量检验站检验,有2O万盒因家蚕微粒子病毒率超标而烧毁,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在信誉、经济和缺种的三重压力下,安徽省金寨县蚕桑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蚕桑办)并不灰心,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振奋精神,走出误区;建立机制,制定措施,层层把关,环环紧扣;为了坚决把行业法规落实到蚕种质量监管细微深处,全员动员,攻坚克难,誓师攻克家蚕微粒子病危害难关,为此制定出在3年内使蚕种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1995年当年秋季,生产蚕种2.8万盒,合格率为76.7%;1996年生产蚕种14.8万盒,合格率为77.81%;1997年生产蚕种15.6万盒,合格率为99.1%;通过3年全系统的刻苦努力,基本控制了家蚕微粒子病的危害,实现了3年前制定的目标。尽管如此,大家并没有停留在初步胜利的喜悦里,而是冷静对待,毫不懈怠地继续努力,到2000年蚕种合格率达到100%,2001-2009年平均每年的蚕种合格率均在98%以上。现将安徽省金寨县蚕种总场20多年蚕种生产的工作经验与体会总结如下

  1建立蚕种质量保证组织机制

  一是以县为单位成立了蚕种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蚕桑办副主任(蚕种总场场长)为组长,监察室主任、总场质检科科长及各场场长、冷库主任为成员,负责全县蚕种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工作,深人生产一线监督检查行业法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各蚕种分场场长是本场蚕种质量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场又配备了一名质量监督管理员,监督全场在生产过程中技术措施和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违规作弊问题。二是生产形式及分配方案采取全奖全赔,自负盈亏,后勤管理人员与承包队组直接挂钩,参与一线人员分配。三是“统一生产方案、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生产措施、统一量化指标”,从上而下、年年季季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这种自上而下“权、责、利”一体的管理办法,使每个责任者都切身感受到蚕种质量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蚕种质量保障机制。

  2把行业法规落实到蚕种质量监管细微深处

  2.1制定蚕种生产监管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蚕种管理办法》[农业部第68号令(2006—06—2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327—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安徽省蚕种管理条例》(2008—06—16)、安徽省地方标准DB31/T056-1998(桑蚕种质量》等行业法规。根据行业法规和在实践中摸索出适合金寨县情况的一些保证蚕种质量的经验,制定出一系列管理办法,即《金寨县桑蚕种繁育技术操作规程》、《金寨县原蚕区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蚕种生产及原蚕区消毒防病卫生制度》、《“五选”标准及管理办法》、《创金寨县“龙头”牌蚕种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蚕种按质排序,优种先销,优质优价的销售办法》、《种茧桑园肥培管理及治虫措施》;要求全体技术人员和职工都能够做出学习笔记,记住关键要点。

  2.2建立丰产优质种茧育桑园

  一是选择立地条件好的土地建立桑园。选择土壤的pH值在6~7之间,有机质含量在2%以上,土层厚度在90cm以上,团粒结构好,通气、保水、保肥、光照充足,能排能灌、旱涝保收的可耕地,建立种茧育桑园。二是选择优良桑品种。栽植产量高、叶质优、抗性强的早、中、晚熟桑品种(育2号、育71—1、桐乡青、新一之濑和湖桑32号),比例为10:20:70;栽植密度以每667rn桑园栽600~800株为宜。三是合理施肥与管理。桑园要进行测土配方施肥,施肥比例N:P:K为5:3:4,同时增施土壤缺乏的微肥;掌握施足冬肥、重施夏肥、少施春肥,每667m桑园年平均施用人、畜厩肥等有机肥3t以上,增施饼肥、绿肥,叶面喷施P、K肥,春蚕期桑树要全面、及时地摘芯,确保桑叶质量。四是及时防治桑树病虫害。桑树病虫害的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桑园管理要及时、认真,坚持常年防治;春季注意发芽前白条治虫,夏伐后注意白拳治虫,高温多湿季节和秋季以化学防治为主,l0月下旬,喷药封园。

  2.3落实以防微为中心的质量管理措施

  2.3.1严把净化环境关养蚕前将蚕室、贮桑室附属室、办公室、生活区及周围环境全面进行打扫清洗、消毒,养蚕期中对蚕体、蚕座、地面、墙壁、门窗、用具及室外环境,定期打扫、消毒,把消毒防病贯穿于养蚕生产的全过程。

  2.3.2严把病从口入关①严防食下传染,狠抓桑园治虫,净化桑园环境,防止野外昆虫引起的交叉感染。②坚持叶面消毒,切断食下传染源,同时不断改进叶面消毒方法,提高叶面消毒效果。③以叶定种不养过头蚕,不外购桑叶喂种茧育蚕。④实行封闭式生产。场区内外,原蚕户蚕室内外,彻底隔离,做到换鞋后踏“消防袋”进蚕室;除沙后、给桑前洗手操作;蚕沙用袋装好后扎紧送人蚕沙坑,做到蚕沙不落地,蚕室及时打扫干净后消毒再喂蚕。⑤换鞋入贮桑室,且每次桑叶用完后及时对贮桑室进行打扫冲洗消毒。⑥病死蚕、蛹、蛾及时埋掉或焚烧掉。养蚕、制种结束后及时回山消毒。

  2.3.3严把混育关①原蚕区调整和区划好种茧育与丝茧育区域,周围设立保护区;种茧育区域做到全年不进行丝茧育,种茧育户在同一蚕期不混养丝茧育。原蚕区附近的丝茧育蚕农的生产用种,配发无毒批次的蚕种,尽量净化原蚕区的环境,控制家蚕微粒子病的发生率。②分区收蚁,逐区检验,发现问题,整区淘汰;小蚕共育到4龄分户养蚕,分户收茧分户保茧;在制种前,根据各户的发蛾促进检验结果,再联户合并制种。

  2.3.4严把五选关①选卯。按各场所需原种数量多配发10%蛾圈,要求尽量淘汰选除不良蛾圈然后将不良蛾圈如数收烘并送交蚕种总场集中烧毁。②选蚕。小蚕期重点淘汰迟眠蚕和预知检查被发现的带毒区;大蚕期重点淘汰弱小蚕、不良蚕等每龄淘汰的蚕由总场人员在检查工作时统一验收及时烧毁。③选茧。县蚕种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派员参加各分场的种茧调查,驻场把关,做到种茧批批(户户)检查过关,重点定汰选茧量,选除的种茧作为丝茧育蚕茧集中后及时送茧站销售。④选蛹在削茧、监蛹和发蛾调节过程中及时严格淘汰不良蛹。⑤选蛾。在捉蛾、投蛾时及时选除不良蛾。

  2.3.5严把微毒检验关①消毒检查。养蚕前对场区、原蚕户、蚕室、用具及环境,全面进行取样镜检(家蚕微粒子孢子检查),全面消毒后再次抽样镜检,如发现带毒(家蚕微粒子孢子)样本时及时补消,直到抽样镜检未发现带毒样本,消毒工作才正式结束。②蚁蚕补正检查。主要做好3查,查死卵、查蚁蚕、查卵壳,发现带毒样本及时淘汰、处理对应饲育区。③迟眠蚕及蚕沙检查。各龄迟眠蚕每区取样10头以上送检,在27~30qC,相对湿度85%~90%中保护2~3d后镜检,发现带毒样本,及时淘汰、处理对应饲育区。④不良个体随时送检(如半脱皮蚕、病死蚕、早熟蚕、不结茧蚕、病死蛹、病死蛾),一经发现带毒样本,坚决淘汰并建立档案备查。⑤发蛾促进检查,按批抽样,每批不少于50头,装袋集中后,给予高温高湿的环境保护,提早发蛾镜检,发现带毒样本及时收缴处理,不得参与制种。⑥在养蚕前对各户桑园中的桑叶和害虫取样检查,做到心中有数,重点重防。

  2.4落实以提高良卵率、孵化率、杂交率为原则的质量监管措施

  2.4.1养好蚕必须保证蚕儿在任何生长发育阶段都达到良桑饱食,个体壮实均匀。要有优良的桑叶。一是各场按照种茧用桑要求,对各原蚕户的桑园进行测土配方施肥,增施微肥、有机肥,及时补充叶面喷施P、K肥。二是在用叶时按“四选”(选好户、选好地、选好树、选好叶)、“四不”(不采泥叶、不采雨露叶、不采虫口叶、不采日照不足叶)、“四重于”(收蚁当天用叶重于1龄用叶、1龄用叶重于2~3龄用叶、小蚕期用叶重于大蚕期用叶、龄初用叶重于龄末用叶)、“一个好”(各龄用叶的保鲜度要好)的标准选择优质桑叶;在选采桑叶的同时,做到叶位、叶色相结合,力求成熟度一致。尤其是要把握住造卵期用叶标准,做到桑园及时摘芯,选用三眼叶及枝条中部偏下适熟良桑,从而防止因桑叶成熟度不够,造成不良卵增多及卵质不充实,进而影响良卵率、孵化率及一代杂交蚕的生命力。三是蚕儿要充分良桑饱食。①创造蚕儿食欲旺盛的环境,即温湿度适中,室内不闷,蚕座干燥。②蚕头稀放均匀,达到个体壮、整体匀。③给桑充分得当,一日三回,定时定量给桑,少食期桑叶吃完后2h再喂,大蚕盛食期桑叶吃完后及时补桑,催眠期多回薄喂。④桑叶新鲜,即采即喂。

  2.4.2按常规选蚕、选茧、盐比选卵蚕期个体淘汰率大于3%,种茧选除率大于3%,由县蚕种总场监管人员到各场分阶段检查后,定量、监督淘汰;秋季蚕种浸酸与冬季蚕种浴消时,将各场蚕种集中到冷库,由县总场监管人员和冷库人员参与操作,亲自把关,加大不良卵率淘汰力度,缩小个体间差异,确保蚕卵整体均匀。

  2.4.3按时杀蛾、准时收种保护冷藏浸酸种规定在产卵后10h以内杀蛾,及时收种,置于保种室保护36h进入冷库;越年种规定在产卵后12h内杀蛾,及时收种,置于保种室保护至浴消。

  2.4.4搞好蔟中、种茧期与卵期保护上蔟期、种茧保护期、交配期、产卵期和保种期,是导致不良卵发生、影响良卵率和孵化率的主要时期,此时搞好环境保护尤为重要,我们在温度上坚持标准,相对湿度、光线、气流上完全达到规定要求。

  2.4.5加强鉴蛹、巡蛾工作一是适时削茧。削茧工作不能太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做好鉴蛹工作。二是增加复鉴次数,1次初鉴、2次复鉴,每匾错误率不得超过2%e。三是及时抢雄蛾,专人巡查,及时拣出羽化的雄蛾,发现纯对立即淘汰,确保蚕种的杂交率在规定标准以上。

  2.5把住终端产品成品卵检验关

  为确保蚕种质量,彻底把住成品卵检查最后一关,安徽省金寨县蚕桑生产办公室自1999年以来,除对金寨县各场生产出的每一批蚕种都经过三级抽样检验(各场自行检疫,总场把关抽检,省站法定检验)外,已连续10年增加1次成品卵“国检”,即对各分场的每批蚕种随机抽样,将样品送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对良卵率、实用孵化率、杂交率、微粒子病卵率进行检验,每年的蚕种合格率都在98%以上。

  以上各项措施的实施,确保了蚕种质量的不断提高。另外,我们在销售蚕种时,采取“优种先销、优质优价”的原则,充分加强和激发了全县各场职工,提高蚕种质量的意识。实践证明,金寨县的蚕种生产者是有能力搞好蚕种工作的,20多年的工作经验得出一个结论:我们只有把行业法规落实到蚕种生产质量监管细微之处,才能确保蚕种生产安全、质量可靠。

  3存在的不足与思考

  几年来,金寨县蚕种生产虽始终不渝地强化质量监管力度,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我们也发现在成品卵检验时,每年或多或少地出现与母蛾检验不一致的现象。蚕种是一个特殊商品,蚕种生产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只有更加彻底地把行业法规落实到蚕种质量监管细微深处,才能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优质蚕种。特别是在现阶段“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发展时期,蚕种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因此,蚕种质量监管不仅要体系完善、制度健全、紧抓不放,还要对职工加强思想教育工作,要求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服务蚕农,奉献社会.以质量求生存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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