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龙头企业创业生态系统影响分析

所属栏目:农业环境科学论文 发布日期:2020-11-17 09:03 热度:

   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是一项复杂工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需要整合多种资源,争取政府、其他企业、服务机构等多主体的支持。本文首先分析影响农业龙头企业构建创业生态系统的各项因素。根据调研初步判断哪些因素影响了农业龙头企业构建创业生态系统。其次分析各因素对构建创业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最后分析农业龙头企业与创业生态系统中的创业企业、政府、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合作可能性、合作方法等问题,以便分析农业龙头企业构建创业生态系统的更好路径。

农业龙头企业创业生态系统影响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农业大省,河南省农业及农业龙头企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农业龙头企业与其他企业有着不同的社会责任与使命。农业龙头企业在传统功能与社会责任实现中更多地体现在帮助扶持农户实现增收、与现代农业衔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发展进入现代农业新阶段、面临新机遇。2014年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但是,创业也是高风险的行为,仅仅靠政策支持无法保证创业的成功率,有效地支持创业,构建和发展完善的生态系统,为创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所需的创业机会、创业资源和创业人才,成为现阶段理论和实践层面都非常关注的话题。另外,李克强总理强调“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因此,农业龙头企业需要创新发展以适应新的变化,主动担起构建创业生态系统的责任,不仅仅是政府和农民的期望,也是自身实现创新发展的良好路径。

  二、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及构成

  创业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目前并无统一的说法,不同的领域、专家观点不一。随着生态系统的多领域应用,这一理论被逐渐应用到创业生态系统研究中。当前研究主要聚焦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构成、特征、运行机制等方面。Dunn(2005)较早描述了创业生态系统的基本轮廓,但没有廓清其准确含义。项国鹏(2016)、原长弘(2019)等从创业企业与内部或外部环境的关系研讨创业生态系统的内涵。蔡莉(2016)、杨隽萍(2018)等从系统条件、框架条件或者基础要素、结构要素研究了系统构成,并提出创业生态系统呈现共生性、竞争性、网络性、进化性及区域性特征。关于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原长弘(2019)基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视角深挖了该类型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问题。项国鹏等(2019)从创业生态种群与群落间交互作用视角分析了创业生态系统形成的复杂性。综合分析领域内当前研究成果,更多的观点倾向于创业生态系统是由创业环境、支持服务机构、创业企业、核心企业等组成。在农村创业生态系统构建中,农业龙头企业理应处于核心企业的位置,承担更多的责任与义务。

  三、河南省农业龙头企业构建创业生态系统的影响因素

  河南省农业龙头企业在构建创业生态系统过程中将受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自身的发展阶段和能力,能否承担得起构建创业生态系统的责任。其次是当前河南农业农村发展中创业主体对于创业生态系统的需求是否发生变化。最后是农业龙头企业与系统构成中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创业企业、科研院所是否能够实现良性互动,共同为构建创业生态系统而努力。

  (一)河南省农业龙头企业自身发展情况河南省农业龙头企业一直以来承担着不同于一般商业企业的社会责任,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其在追求利益的同时,更多肩负着带动农民一起致富的使命,在联农带农方面发挥了较大较强的作用。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能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创业生态系统构建更符合当今农村农业发展的要求和特征。截至2019年年底,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76家,总数位居中部六省第一,全国第三。2019年公布的第六批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中,河南有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新郑市香祖油脂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入选。这16家企业资产规模都在1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都在1.3亿元以上,带动农户都在3500户以上。河南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以农产品加工业为引领,实现农村资源要素合理配置、融合渗透,在促进三产融合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经验做法值得总结,在联农带农、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贡献突出。虽然还有很多农业龙头企业在促进农村三产融合方面发挥作用不如预期,带动能力有待加强,带动三产融合力度仍有很大提高空间,但是基于目前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和对农业发展作出的贡献,相信其有足够的能力担当起构建农村创业生态系统的责任,能够起到主导和协调作用,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共同为构建农村创业生态系统贡献力量。

  (二)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数据可知,从2001年始,河南省连续8年呈现农村劳动力向省内净回流态势。截至2017年3月,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人数累计达81.42万人,新增农民工返乡创业5.21万人,吸纳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及城镇其他人员就业50.28万人。到2018年中期,返乡创业人数达112万人,带动就业697万人,创业主体呈现多元化、集聚化特征。2019年,河南省新增25.67万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124万人。通过连续多年的政府、金融机构、龙头企业支持,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累计达149.79万人,带动就业超900万人。当前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性高,对政府和金融机构及当地农业龙头企业比较信任。但是,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社会阅历不够丰富、持续融资的能力不强、对创业及经营的风险缺乏较强的预判及防范等问题,导致不少农民工创业失败,自信心丧失,甚至产生悲观厌世情绪。因此,农民工返乡创业需要一个良好的创业生态系统服务体系,为其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目标设定、前景规划、项目选择、资金等各方面扶持,使得农民工能够目标清晰、正确选择合适项目、获得直接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提高创业成功率和长期发展的可能性。

  (三)创业生态系统构成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农村创业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包括创业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核心企业)。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也是影响系统构建和运行的重要因素。一个完整且健康的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需要社会不同部门和机构的支持:政府可以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咨询和扶持;金融机构需要为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尽可能简化贷款、还款流程;科研院所需要为系统输送人才,提供技术指导,完成创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在系统中处于核心位置,除了能直接提供技术、资金、项目指导等支持,还能协调系统内不同机构之间的关系,整合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多的帮助,创建健康的、能够长期发展的创业生态系统。因此,农村创业生态系统的构建需要系统构成主体间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实现创新式、螺旋式向上发展。

  四、结论

  基于创业生态系统构建的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问题是很多地区农业和经济发展中都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突出问题,关键是农业龙头企业如何利用自身优势,选择一条既能实现经济长期增长,又能肩负更多社会责任、体现更多功能的创新发展道路。笔者认为,根据农业龙头企业构建创业生态系统的动机构建内外动力机制,外部动力机制可从与其他主体关系中所获利益为切入点进行分析,农业龙头企业与政府互联可获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及项目支持,与金融机构互联可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与科研机构互联能得到最新的技术支持,不仅能指导构建创业生态系统,自身也得到了提升和创新。内部动力机制可从自身技术水平、人才构成、资源整合、市场扩展等方面构建。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现代化及政府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背景下,必须尽快适应并跟上这些环境的变化,在构建创业生态系统的同时实现自身创新发展。

  参考文献:

  [1]项国鹏.国外创业生态系统研究最新进展及未来展望[J].科技进步与对策,2020(14).

  [2]陈锡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5-12.

  《农业龙头企业创业生态系统影响分析》来源:《农村.农业.农民》,作者:祝坤艳

文章标题:农业龙头企业创业生态系统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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