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所属栏目:机械论文 发布日期:2010-09-01 18:00 热度:

  
  摘要:本文针对我市当前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使用及拆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以提高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关键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管理
  近年来随着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加大,建筑工程的高度、结构形式也不断地发生变化,为了满足建筑业发展和施工的需要,建筑起重机械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也日趋重要,成为降低建筑施工劳动强度、提高生产力的必要手段。由于建筑起重机械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较多,而且是重大事故的易发点,使得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成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如何有效地保障建筑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单位的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既有租赁(生产)单位、安装单位的责任,也有使用单位的责任。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此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对租赁单位的管理
  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放,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企业的重组和民营企业的不断出现,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部份租赁单位重经营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设备故障隐患不断出现。有的租赁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不高,向施工现场出租的设备未提供有关合格证明文件,出租的设备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特别是安全保护装置的配备不齐全或者不灵敏、不可靠的情况仍然存在,由于设备本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
  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租赁资质(或行业确认证书);
  2、租赁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3、租赁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租赁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5、租赁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一机一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1)属国家或本省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7、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工作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加强机械设备现场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是实施租赁经营的关键,为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在实施中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能按期安装并投入使用,租赁单位应配备机械维修班组,从事设备检修及现场抢修工作,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坚持开展机械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维护),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实行跟踪管理,租赁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派员深入工地检查督促与指导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十字”作业,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3)树立为工地服务第一的思想,做到急工地之所急,想工地之所想。特别是对突发性故障,租赁单位应能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以优质的服务配合施工现场。
  (二)对安装单位的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与拆卸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体现在安装队伍不规范,部分安装人员无证上岗,现场安装未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几个人挂靠有资质的队伍或借用安装资质。在安装前未编制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装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到岗,施工作业中违规操作等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针对以上问题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1、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单位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2、安装单位必须与使用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并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3、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4)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符合要求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4、安装单位应当根据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向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安装、拆卸工艺及操作规程。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后应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6、安装人员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在作业过程中人员应配备到位,并应分工明确,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在现场监督实施。
  (三)对使用单位的管理
  使用单位违反有关起重机械使用规定的情况普遍存在,具体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购置或租赁不符合安全技术性能的产品;建筑起重机械超负荷带病运转;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不灵敏、擅自调整或拆掉力矩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专业素质较低,司索、指挥人员配备不足或未配备等。鉴于以上情况,加强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是确保施工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控制:
  1、使用单位如自行购置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前,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手续。
  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有关单位(租赁、安装、监理)按照国家、行业安装技术标准、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30日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使用单位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资格证书。
  5、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6、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二、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管理
  1、操作人员的管理
  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应熟练掌握本机的安全操作,使用性能,构造原理,在实际工作中达到“四懂、三会”的水平。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
  2、建筑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
  定人、定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是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好办法。“三定”就是把人和机械的关系固定下来,把机械使用维护的每个环节每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个人身上,做到人人有岗位,事事有专责,台台设备有人管。
  要经常检查“三定”工作的落实程度,因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生产效率和施工安全,也直接影响机械的正常运转,因此“三定”是机械施工和机务管理的基础。除应按规定配备相对固定操作和维修工人外,还需注意尽可能不要轻易变更操作人员,这样有利于操作人员熟悉机况,熟练掌握机械的“脾气”,更重要的是能加强操作人员的责任感,对管好、用好、维护好机械设备都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长期在野外作业,经受各种恶劣条件影响,其机构零配件必然会逐渐产生不同程度的自然松动、磨损和机械损伤,如不及时进行必要的技术保养,机械的动力性,耐久性必然随之变差,机件的安全可靠性也随之降低,甚至发生意外损坏。租赁单位(或使用单位)要定期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制订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常检查、月检查,对建筑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主动查明故障并及时予以消除。以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1、建立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信息平台。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重大危险的信息(明细表),可适时了解掌握每台设备从安装至拆卸全过程的机械自身质量、安装质量、运行等情况。
  2、开展定期的专项检查
  每季度至少安排对每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立即给予封停,禁止其使用。
  3、监督员日常的监督检查
  监督员结合日常的监督工作,对起重设备重点跟踪加节验收、自由端高度、防坠安全器的有效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使用单位的定期检查情况等进行检查。
  4、对特殊项目(国家、省、市重点工程、二十层以上超高层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及多台且集中使用起重机械的项目)的起重机械进行重点监控。这些项目往往是投资的效益对政府、对社会、对市场直接影响大,也是政府、社会、民生最关心的敏感工程,因此对这些项目的起重机械应每月定期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以上是笔者对建筑起重机械多年管理的一点拙见,只有各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共同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管理,真正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就一定能减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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