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日期:2017-01-06 10:30 热度:

   高速公路建设时期的安全管理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工程的质量,除了施工单位的管理,也可以引入第三方进行工程监理,本文就主要探讨第三方监理模式。

华东公路

  《华东公路》以理论为指导,注重实践,以实用技术为主,着重介绍道路(含机场跑道)、桥梁、隧道、材料、交通工程、养护管理等方面的四新成果;及时报道国内外公路建设与管理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为发展公路事业,加快公路交通现代化建设服务。

  1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建筑行业日新月异,尤其是高速公路建设事业更是蒸蒸日上。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2.537万公里,稳居世界首位,湖南省的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5649km,位居全国第五。然而,在高速公路蓬勃发展的同时,不断出现的事故却成为发展的滞碍,如何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是当务之急。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的过程复杂,具有线路长、环境恶劣、人员流动等特点,对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较高的要求。目前国内高速公路建设期的安全管理至少涉及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这些单位构成临时性的、动态交叉的、点多面广的项目运行模式。在这个临时构成的组织中,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具有一定滞后性,而其他监管部门的管理又具有一定强制性,因此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需要更加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全面性的第三方进行监管。目前国外的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管理中已经引入第三方监管,在建设阶段引入第三方进行安全咨询或安全培训,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推动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展开[1]。国内工程建设领域的第三方监管,虽然仍处于探索阶段,但也有相关的研究证明了第三方管理模式的优越性[2]。

  2第三方监管

  本文中的第三方监管指的是建设单位引入除政府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外的专业安全咨询机构,通过契约的形式有偿地将部分或者全部安全管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

  2.1第三方监管的特点

  (1)专业性。第三方安全咨询机构具有完备的设施和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拥有丰富的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经验[3],可以针对建设单位专业知识欠缺的情况进行有效弥补,优化安全管理人员结构组成。通过第三方的策划,可以协助建设单位对施工情况进行整体的把握,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2)客观性。第三方安全监管有别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监管机构,所进行的监督工作不会受制于地方监管部门[4],通过契约的方式规定权利和责任,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具有更大的参考价值。

  (3)系统性。不同于建设方过多关注施工成本、施工方过多关注工程进度、监理方往往忽视其安全职责和义务,第三方的安全监管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施工安全作为明确的目标。通过安全科学、安全人机工程、安全系统工程、安全工效学等众多专业学科建立标—86—北方交通2016年第8期准化实施系统,规范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实现总体安全目标。

  2.2第三方监管的形式

  第三方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是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安全咨询的内容应具有全面性,并突出重点。根据第三方监管的组织形式、监管人员的来源,目前常见的有三种形式:

  (1)联合型监管。监管组织由建设方和第三方提供的专业人员组成,间接参与安全管理,由第三方外聘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过程控制,由第三方的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工作节点的指导及重点项目安全咨询。该形式的优点是第三方全程参与管理,及时给予指导,提高安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缺点是第三方的安全监管以建设方为导向,缺乏创造性。图1联合型安全监管组织机构从图1可以看出,联合型监管形式由建设单位和第三方安全管理机构联合进行项目安全管理,由第三方提供专家团队和常驻现场服务团队。其中专家团队定期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危险源辨识、安全专业巡检、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内容包括第三方机构定期邀请著名隧道、桥梁专家对危险性较大的隧道和桥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隐患排查;定期组织专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定期组织施工现场调研,了解施工现场的人员和设备状态。常驻现场服务团队又分为安全内业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内业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建设方的安全内业资料,并协助建设方安全部门进行安全管理,同时监督安全部门的工作;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人员主要针对危险性大的项目进行现场监管,并及时反馈建设方安全管理部门。

  (2)独立型监管。监管组织完全由第三方机构组成,直接参与安全管理。第三方组成的监管组织成为建设方管理队伍的一部分,建设方不直接参与现场的安全管理。该形式的优点是节约人员,富有创造性;缺点是费用较高。从图2中可以看出,独立型监管形式近由第三方安全管理机构提供人员项目安全管理,建设方不直接参与现场管理。第三方服务的内容在联合型监管形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组织、协调、管控等工作步骤,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

  (3)阶段型监管。监管组织与联合型类似,但是第三方机构并不全程参与,只在施工关键环节或施工重点项目为建设方提供安全教育培训、专项风险评估、安全专业巡检等独立项目。该方法的优点是节约开支,针对性强;缺点是连贯性差,对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提高的贡献比较有限。娄衡高速公路由于自身特点,采用联合型监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安全监管,大大减轻了安全监督压力,并取得非常明显的成效。

  2.3安全咨询的内容

  娄衡高速通过科研课题立项以及项目安全咨询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安全监管,娄衡高速引入的第三方监管通过契约的方式规定权利和责任,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构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基础,良好的组织机构有利于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与实施。在项目开工之前由第三方协助建设单位建立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组织机构,做到定人定岗、权责清晰。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根据项目的特点建立一套符合项目的规章制度,项目建设之初通过调研制定符合安全生产的制度体系,在后续施工中通过定期派遣人员进行现场调研,并依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时调整,为项目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是咨询的首要工作,是开展其他工作的基础。

  (3)建立符合精细化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特点为其量身打造符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每个人,每个工作细节,实现各方责任制无缝对接。

  (4)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进行危险源辨识的主要意义在于将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流程复杂,危险源也分布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通过邀请专家进行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有助于安全管理者抓住工作重点,及时进行事前预防,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是现场工作的重点,直接影响现场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5)设计安全检查体系。安全检查包括建设方的监督、监理单位的巡检和施工单位的自检,针对不同的对象设计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体系。并建立法律法规及标准数据库,为检查体系提供法律支撑。安全检查体系用于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是痕迹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6)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研究。安全管理的主要对象是人,因此第三方安全咨询应重点对现场施工的人员进行研究。研究工作基于大数据进行事故案例分析,结合现场调研探究人的不安全行为特点,总结其规律性,用于指导现场安全生产。研究人的不安全行为产生机理,有助于提高建设队伍的整体水平,体现了人文关怀,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奠定基础。

  (7)组织专家巡检。根据建设单位施工,定期组织行业专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检,发现关键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按照专家巡检的结果编写整个项目安全评估报告,客观反应项目施工过程整体安全水平。

  (8)组织安全培训。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重点讲述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安全防控措施标准化、安全施工技术要点、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教训等。

  3小结及展望

  娄衡高速公路建设通过引入第三方安全监管,大大减轻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压力,为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措施和专业指导,有效辨识现场危险源或事故隐患,并提出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对于提高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可以在行业推广使用。但在实际的应用中也发现第三方安全监管形式并非完美无缺,也会受到各方的影响和牵制,包括责权不够清晰、施工单位抵触等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有待于政府相关部门完善第三方安全监管委托办法,提高第三方安全管理机构的公信力[5]。此外,也希望更多的第三方监管形式可以应用在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领域,不断探索出新的监管形式,实现高效率、重安全的监管形式,切实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文章标题: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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