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层汽车库消防设计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日期:2012-11-05 09:06 热度:

  摘要: 对高层汽车库的消防系统所采用的形式进行了论述,其中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气体灭火系统,同时对其工作原理做了简要的阐述。

  关键字:汽车库,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配置

  1.工程概况

  本设计任务为某知名品牌汽车的大型储存车库,共六层,首层部分为停车库和修车库,同时布置必要的设备用房,其余层均为停车库,共设有七个防火分区,汽车库建筑分类为特大型,防火分类为I类汽车库,建筑高度为29.8m,总建筑面积为128600m2,耐火等级一级。

  2.采用消防设施的种类: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7.1.5条规定汽车库应设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最大的一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计算,并不应小于下列规定;7.1.5.1规定I、II类车库室外消防给水量为2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计算。7.1.8条规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I、II、III类汽车库的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火灾延续时间按2小时计算,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7.2.1及7.2.2条中规定I、II、III类地上汽车库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危险等级按中危险级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附录A中将汽车库划为中危险II级,火灾延续时间按1小时计算。GB50067-97第7.2.3.3条规定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但由于车道局部净空高度达到15米,超过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5.0.1条净空高度要不大于8m的规定,故车道局部超过8m的地方均采用了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本工程设有一设备房,作为自备发电机房,独自为一个防护区,根根《气体灭火设计规范》(GB50370-2005)3.2.1条,可采用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从上述规范的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对于该设计的汽车库的消防设施的种类应为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气体灭火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

  高层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30m,消火栓位置的设置除应满足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外,还应满足处于明显易于取用地点的条件。在实际工程设计中,消火栓位置设置在汽车库的结构柱上。消火栓箱的固定可采用钢支架或托架固定。同时首层及二层消火栓栓口处压力大于0.5MPa,采用减压稳压型消火栓,栓口压力不超过0.35MPa,让水枪的反作用力不致于过大更利于消防员操控。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

  本工程车库及修车库按不吊顶考虑,危险等级为中危险II级,设计喷水强度为8l/min·m2,作用面积为160m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工作原理为:当闭式喷头下方出现火情,温度达到喷头动作温度时,喷头开启,水流指示器即向消防控制中心发出报警信号并指明火灾发生地点,此时报警阀经过30秒的延迟时间后开始动作,水力警铃发出信号,并由报警阀上的压力开关启动消防喷淋水泵供水,喷洒在燃烧中的物品上。

  闭式喷头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关键组件,能否合理地布置喷头,将决定喷头能否及时动作和按规定强度喷水。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不可避免的障碍物时,应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7.2节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的要求布置喷头或增设喷头,补偿因喷头的洒水受阻不能到位灭火的水量。对于汽车库喷头的布置取决于结构梁的布置形式及车位的布置形式。此处按《喷规》第7.1.3.4条规定,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X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条文说明中9.1.12美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装标准》(NFPA-13.1996年版)中规定“对于所有按水力计算要求确定的设计面积应是矩形面积,其长边应平行配水支管,边长等于或大于作用面积平方根的1.2倍,喷头数若有小数就进位成整数”。作用面积为160 m2,选定作用面积为矩形,长边为L=1.2×16011/2=15.2m,取15m,短边为11m,按照自喷水力计算中的作用面积法,经计算本系统的设计秒流量约为30l/s。在设计中为使喷头布置合理,将结构梁插入建筑图中并以红色表示,可以提高喷头布置的准确性,解决施工中经常发生的喷头与梁相撞的矛盾,同时又要让喷头设置于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

  5.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工程配置了标准型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灭火装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系统的灭火装置采用ZDMS0.6/5S-ZSS25A型自动扫描射水高空水炮。此系统工作原理:标准型的水炮为探测器、水炮一体化设置,当水炮探测到火灾后发出指令联动打开相应的电磁阀,并将火灾信号送到火灾报警控制器。扑灭火源后,装置再发出指令关闭电磁阀,停止水泵。若有新火源,则系统重新启动。标准型高空水炮技术参数:工作电压 220V,射水流量 5 L/s,工作压力 0.6 Mpa,保护半径20m,安装高度6-20m。本系统最大设计流量按3个水炮同时喷水计算, 系统设计流量Q=15L/S,火灾延续时间按60分钟计算。系统中设有水流指示器与信号阀,在各分区管网末端最不利点处设置模拟末端试水装置,模拟末端试水装置设在便于操作测试的地方,且与排水管连接。

  6. 气体灭火系统

  设备房作为一个防护区,防护区域内设有气体灭火系统,设备选用AS600-S型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气溶胶灭火装置安装位置可视现场情况作适当调整。设计原理:本系统具有自动、手动两种启动方式。自动状态下,当防护区发生火警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接到防护区两独立火灾报警信号后立即发出联动信号(关闭通风空调等)。此时,气体灭火控制器一方面输出声光火灾报警信号,另一方面经过30秒时间延时后,输出动作信号,启动S型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放指示灯亮,同时,控制器接收反馈信号。防护区门灯显亮,避免人员误入。释放S型气溶胶灭火剂到防护区时,控制器面板喷气指示灯亮。当防护区经常有人工作时,可以通过手动/自动启止器,使系统从自动状态转换到手动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警时,控制器只发出报警信号,不输出动作信号。由值班人员确认火警,按下控制器面板或击碎防护区门外紧急启动按钮,即可立即启动系统喷放S型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

  7.其它消防设施

  (1)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中附录C及第4.2.2条的规定,首层修车库灭火器按B类严重危险等级配置,每处两具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型号为(MF/ABC5),每具灭火器级别为89B,严重危险等级最大保护半径为9m;其余区域车库灭火器按B类中危险等级配置,每处两具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型号为(MF/ABC4),每具灭火器级别为55B,中危险等级最大保护半径为12m。

  (2)室外水泵接合器

  本设计共设置三处消防水泵接合器,分别供消火栓系统和消防喷淋系统使用。

  (3)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

  本工程在建筑屋顶设有消防水箱贮有室内前期消防用水量18m3,供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大空间灭火使用,其中消火栓设置独立出水管,喷淋系统与大空间灭火合用一套出水管。消防水池应甲方要求设置500m3经计算完全满足消防要求。

  (4)室外消火栓

  本工程室外消防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由连接在生活给水管道上的室外消火栓供给室外消防用水,给水管网布置成环状,室外消火栓沿区内道路每隔约120米设一个;室外消火栓采用SS100/65型地上式消火栓。

  8.结束语

  正确地安排疏散通道,合理地选用汽车库消防设施形式是及时将火灾扑灭的关键,但更要加强管理,防患于未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参考文献: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4.《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50116-98

  6、《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263:2009

文章标题:某高层汽车库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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