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突发性灾害应急抢险探讨

所属栏目:电力论文 发布日期:2010-10-30 08:10 热度:

  摘要:当前我国的电力系统行业,虽然对于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具有完备的理论、制度和方法措施,但是在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与管理上,却存在着不小的短板,对于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理论、技术有待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电力系统,突发性灾害,应急抢险
  2008年1月24日以来,我国南方遭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福建省闽西北遭受50年一遇的覆冰灾害袭击,4个地市29个县电网遭受到历史罕见的严重破坏,福建与华东联网的两条500kV联络线因浙江段倒塔而解列,福建成为独立运行的孤网。因此,为了保证安全可靠供电,电力部门必须切实做好电力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1电力应急抢险的意义
  电力安全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目前,我国电力发展进入大电网、大机组、高电压、高自动化阶段,电网规模以及社会用电总量在持续加大,人民对电力的需求增长很快,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容量、超高压、交直流混合、长距离输电工程不断投入运行,电力系统的复杂性明显增加,加强电力系统的安全管理以及应急抢险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电力系统的突出问题是电网结构比较薄弱,装机容量不足,供电紧张,负荷高峰时段电力系统往往处于零备用运行,电网安全受到极大威胁。针对上述种种问题,结合我国用电现状,我们可以分析得出结论:如何有效应对新的电网运行环境下发生的各类事故,加强电力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电力突发事件能力,对正确、有效、快速地处置电力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电力系统突发灾害的分类
  按照致灾原因分类,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可以分为如下4类[1]:
  2.1自然灾害导致的电力系统突发灾害
  主要指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造成的大面积电力设施损坏和电气故障。
  2.2因电力设施受到破坏、自身故障或缺陷导致的电力系统突发灾害。
  如输变电一次设备受到毁坏,其控制、保护设备故障引发系统事故,或者输变电控制、保护设备存在隐藏性缺陷使之不能正确动作而引发的重大事故。
  2.3人员过失导致的电力系统突发灾害
  是指运行维护人员误操作或调度人员处置不当,从而导致或扩大系统事故。
  2.4次生灾害
  由电力系统突发灾害引起的次生灾害,如对电气化铁路、城市地铁列车、化工厂、煤矿、广播电视以及军队、医院、学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设施的危害。
  3电力系统应急抢险的原则
  3.1基本原则
  a.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突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国家电网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以及快速恢复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能力。
  b.统一指挥:对电网突发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各级领导、有关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对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c.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各个级别的供电部门应针对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应急预案。
  d.保证重点:遵循“统一调度、保主网、保重点”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将保证大范围区域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突发事件范围扩大。在恢复供电中,优先恢复重要用户的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供电秩序。
  3.2事故处理的一般性原则
  a.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威胁;
  b.尽一切可能保持正常设备的运行,以保证对重要用户及厂用电的正常供电;
  c.尽快将解网部分恢复并列运行;
  d.尽快对已停电的地区或用户恢复供电,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
  e.尽快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4当前我国电力应急抢险处理的缺陷及改进方向
  4.1当前供电企业应急处理的不足
  a.缺少系统性
  在每次灾害停电事故发生后,公司均根据灾害程度和停电范围,临时成立工作组,进行召集、动员、抢修等应急处理。处理中因涉及各个机构合作,各部门大多把它当成平常的事故处理,故需要大量的时间耗之于协调、督促,其最高指挥者地位也难以确定。也没有一整套成熟的应急处理预案。
  b.没有延续性
  因属临时性工作、临时性小组,其处理经验及教训,不能有效保留,不能为以后的实践、培训提供案例素材。
  c.不具备规范性
  主要考虑了电网生产技术层面的应对处理方案,忽略了对社会公众和客户披露信息、提供救助的“服务层面应对方案”。
  d.认识片面性
  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忽视了社会公众和广大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未树立“灾害停电事件”也同时是一种“机遇”的意识(危险的机遇),低估了媒体和公众舆论对其处理、报道所产生的正反两面影响。
  e.反应不灵敏性
  对应急物资储备、保养和抢险、服务人员训练重视不够,以致突发事件来临时措手不及、应接不暇[2]。
  4.2电力应急抢险的改进方向
  a.注重预防
  预防为主是电力系统应急管理的主要原则之一,因为它可以减少发生电力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当前我国的供电企业很多都不注重对电力故障的预防,最终导致发生本可避免的电力突发事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b.认识到电力应急抢险的博弈性
  我们应该认识到电力应急抢险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由于电力系统是一个动态稳定的系统,为了做到统筹兼顾,不致顾此失彼,在应急抢险过程中使实施方案能够跟随系统状态的变化而变化,电力抢险人员必须以动态博弈的思想处理电力突发事件,这样才能使应急处理预案的作用最大化。
  c.重视预案演练
  目前许多电力相关部门都能认识到电力应急抢险的重要性,也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电力应急处理预案。但是对于应急预案的演练,许多部门并没有做到位,在电力抢险过程中使预案的演练变成了实战的情况并不少见。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预案演练的重视程度,经常性地进行不定期演练和联合反事故演习工作,在演练过程中及时发现预案的不足,对其加以完善,提高对突发事件处理、应变的能力[3]。
  5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电力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力安全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如何有效地做好电力安全保障工作,为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奠定坚实的基础,已经成为了电力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电力应急抢险技术作为电力安全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逐渐成为了电力领域的研究热点。目前我国对于电力应急抢险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应当认识到差距所在,尽快地缩小差距,并进行理论创新,形成适用于我国电力特点的理论体系,在电力安全领域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使电能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田世明,陈希,朱朝阳,谢迎军.电力应急管理理论与技术对策[J].电网技术,2007,31(24).
  [2]李锐,完善停电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J].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2008,14(4).
  [3]徐瑞卿,周渝慧.电力系统应急管理探讨[J].中国管理科学,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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